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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陳水扁老違建特赦令 是不對的


lin88888 wrote:
把全台北市違建全拆...(恕刪)



您內行的。
以都發局及建管處的聰明才智,
柯 P 已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違建該拆就拆

支持柯P

完全找不到違建仍能存在的原因



先請柯P自己解釋那先前 那些重大違建戶又為什麼用陳水扁公布的規範,該他們可以減隔間為二間後就免拆吧。
大家都心知肚明啦...
有住這種老房子的,或認識人家是住這種老房子的,後面都違建蓋了2,3坪
很多更是1樓再往上蓋上去,加一加多個10來坪跑不掉
也不要說只有柯P這樣
新北市也是這樣...很多老違建,因為做污水管線,也都要拆
違建佔用了幾十年,沒被追繳使用金額就不錯了...還抗議咧
聽柯文哲在講好聽話
上回說要拆
結果碰壁
政策改成3房改2房就不拆
所以
這不就等同特赦了嗎
不然你告訴我柯市長後來拆了幾戶?
這讓我想起一個美國剛剛發生的故事~~
有一個養牛的叫約翰,因為州政府跟強國要合作開發「太陽能電廠」,所以要徵收他的土地。
理由是:
那裡有一種瀕臨絕種的龜。(應該是陸龜?)
所以我不准你在這裡開牧場~~(給我滾!)
約翰的LP被椅子夾到(伊怠...)(美國人嘛! 你知道的...)整個人火了起來說:
「我家族在這裡150多年了,當時美國才剛剛建國,那時候龜根本還沒瀕臨絕種!」
所以這個約翰這個槍太多的農夫,堅決不走,整個家族備戰,要跟驅趕他們的州警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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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比爾每個星期五,都會和約翰一家,一起喝海尼根 烤肉 打橋牌。
熊熊這個禮拜三缺一,比爾的老婆又不准他到城裡的脫衣舞pub去鬆一下~~
(以前都說去打保齡球的...)
整個人LP都快捏爆了,一探聽之下,原來州政府要徵收約翰的農場,居然為了該死的龜...
那以後誰要陪我喝海尼根 吃烤肉 看脫衣舞塞小費?
更何況︿︿!!!
「法客油~~州政府把約翰趕走了,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
(很重要,要說三次...)
所以比爾很嚴肅的招開了一個家族會議,決定帶著一車海尼根跟武器彈藥,要和約翰一起對抗萬惡的州政府!
因為「自由之樹,需要愛國志士跟暴君的血來灌溉。」
其他農場,槍太多的農夫聽到這個消息,龜LP也火了!
「法客油~~州政府把約翰趕走了,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
(很重要,要說三次...)
所以「身騎白馬,過三關,改換素衣呦,過...(咳..)」
皮卡載彈藥 補給和海尼根先走,我騎白馬隨後就到。
(寫到這裡,我還是覺得老美很笨,聰明的台灣人遇到這種事情,一定會上ptt跟大家發祭品文,賭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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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牛仔果然是活屍危機下,全球生存機率最高的族群,這個自主性的行為,震撼了州政府,不由得請求國民軍
的支援,再度增援把約翰的農場團團包圍!
但是州政府這個行為,再度惹火這群「槍太多的農夫」,源源不絕的海尼根跟人員武器,不斷增援約翰的農牧場
甚至將州政府的兵力反包圍,隔絕在外,繼續下去恐將引發一場內戰,在全美的媒體前面...
最後這個提案的三小議員,搓掉了跟強國的合作計畫,因為他知道一件事:
「一個槍太多的中國農民,你可以叫特警打死他;一個口水太多的台灣鄉民,你可以沒收他的鍵盤,叫他上法院
;但是一群槍太多的美國農民,你最好聽聽他們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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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上面網友所言:
「發生在法令還沒健全之前,又無立即危險或阻礙逃生的違建」就可以不拆...
基於信賴保護的原則,執政者卻摒除掉適法性的問題,認為「不合理,修法,溯及既往,拆。」
我們要的是法治?還是人治?
我欽佩柯p的手段,但是要做,請從現在開始...
「合法,不合理」,請先從修法開始,然後依序的自然淘汰舊法的產物!






bill4462 wrote:
這點我不能認同柯p...(恕刪)
台灣根本就亂了
違法的就地合法
例如違建緩拆與上次清境那些民宿就地合法

搞的沒根著違法的人像白吃一樣
根本就是政府鼓勵力民違法
少部份人爽歪歪
守法的人像白吃
這就是台灣人
違建就拆啊 自行拆除
不拆就連續處罰

chinack0211 wrote:
(恕刪)…如果如上面網友所言:
「發生在法令還沒健全之前,又無立即危險或阻礙逃生的違建」就可以不拆...
基於信賴保護的原則,執政者卻摒除掉適法性的問題,認為「不合理,修法,溯及既往,拆。」
我們要的是法治?還是人治?
我欽佩柯p的手段,但是要做,請從現在開始...
「合法,不合理」,請先從修法開始,然後依序的自然淘汰舊法的產物!


法治,那光是台大就得拆372間…
人治,沒有固定的標準,拆不拆難以找到標準…

時間是個大問題,等到學校預計106年補件完成,讓違法變合法,之後政府再去拆別人的違建,那又成了無法說服大眾的居住正義…憑什麼違法可以變合法?憑什麼無立即危險的違建又不能變成合法?

我只能說,柯p要拆就拿出真正的魄力,把那些後來莫名合法的學校違建跟寺廟之類的也都拆!不然就乾脆全數合法或放著不管!每天放話到處嚇有違建的小市民有什麼意義?…又或者,等到106年?

chinack0211 wrote:
這讓我想起一個美國...(恕刪)


寫得真好...

不過柯P 每次都想到哪裡講到哪裡, 後繼乏力, 就跟躲在鍵盤後面的鄉民沒什麼兩樣


其實重點是,應立法拆違建所有的費用,
強制法院跟用戶申請才對,
別浪費納稅人的資源。

不然都免費幫用戶拆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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