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建議以交屋後半年以上才成交登陸的為準會比較貼近於實際價格。
OMG999 wrote:
你的房子什麼時候要賣...(恕刪)
我不需要 變更強了 為什麼我變強要靠 哄抬房地產??
為什麼我要賣房子? 我可以不賣嗎? 我自己兩間房 買了就沒賣過
為什麼我要賣? 房子就是拿來用的
我周邊的親人 朋友 有錢人 包含我 全是靠別的產業
沒有一個靠買賣房子的價差致富
信義計畫區 天母 大直 的真豪宅 都擁有
大安區 大安路也有房
就算是一年至少2億入袋的 也沒再搞房地產
總之,我周遭沒有一個人是靠房地產買賣賺價差
搞哄抬致富
至於 其他國家的制度 我看你的發言 我覺得你不懂得很多
我講更深更多資訊 你也不懂
自由市場不是用你的那種 [市場機制] 如此片面的方式解是
如果 自由市場機制 真的夠自由
那奢侈稅要幹嘛?
昨天希臘宣布 40萬美金的稱為豪宅 要加重課稅
在台灣40萬美金 1200萬的房子 比比皆是
你再看看美國 加拿大 的課稅
再看看新加坡的組屋政策
處處都是為了 防止房地產的壟斷
多出去外面走走吧 你知道護照有加厚版本嗎?
你累積的里程有超過50萬mile 80萬mile嗎?
算了 懶得講了 我想你也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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