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g wrote:
這是王家自己的問題,...(恕刪)
其實第一次協調會
建商已經給王家下台階了
完全一模一樣的位子,一二樓給王家
王家還是堅持根本不能合法的原地重建
協調會建商分配修改
王家要的是原地重建,要別人讓路給他有建築線,要獨立建照,不想跟文林苑同張建照!!!
原本是畸形地的王家,沒有建築線,沒有建照,現在找一群人弄個組合屋想要他們想要的東西,大家隨著他們轉,這又是合理的?
Erichuangtw1980 wrote:
法律漏洞是指目前法律...(恕刪)
有些人猛說建商好話
就跟一些業代的話術一樣
明眼人一看就知打的事什麼算盤~
在01多少建商的人馬在吐口水
有用嗎?
想贏得同情
鑽漏洞會贏的同情???
01又不是法院
吐口水也不會有好處
大家只知一些住戶與建商在王拼王,仙拼仙而以...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rogerkuo2001.tw wrote:
有些人猛說建商好話就...(恕刪)
可以的話,請你先去把相關資料看完再來回覆也不遲
今天不要因為有建商在,做什麼就通通要罵
你把實施方角色代入任何一家營造,或是地主自己發起,即使交給政府辦理
就因為王家土地因素,不論找誰來當實施方,只要王家自己土地是畸零地又不臨路
就一定要納入王家土地進都更範圍一起興建
要解套的方法也說過了,請畸零地地主去與鄰居協商,符合可獨自興建條件
什麼都不做,只會等人家幫你樣樣辦到好會不會太超過了點?
什麼都說不知情,又怎會有要2億,5億或是全部可建容積面積全拿的聲明書?
聲明書有蓋章簽名,不可信嗎?
不可信為什麼王家之前訴訟會全部敗訴
不可信為什麼不敢提告?這上電視公開聲明的耶,如果是假的100%偽造文書成立
要幫王家說話,我不反對,但是請不要無中生有指稱另一方的不是
又提不出支援您指責建商及同意戶的論點有那些資料文件或法條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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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涼了,雞排(
)也吃膩了,奶茶...這是什麼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