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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爭議中的36戶沒有居住權嗎?


wubai1119 wrote:
去參加公聽會表達不同意,沒有參加就算"放棄自己權益且同意"
這啥歪理
應該是去參加公聽會表達同意,沒去參加的就代表不同意
不同意還要浪費我的時間去參加公聽會

很多事情的確是這樣子的........

尤其是民法相關的案件更是如此。
如果那天你被告了,你又覺的沒錯
請千萬別去參考調解會或法庭@@
對不起--我不是討論以上問題(王家跟政府)
我想問一下法條
我有看到一位立委說中央制定的都更(例如以這次來說就是各位討論那個區塊)要10年
而台北市希望7年所以有容積獎勵
我奇怪的是
蓋房子應該只要2-3年吧
那那那---其他的7年是去談同意跟打官師嗎
那真的要全部人同意---我想應該要20年才夠吧
20+3=23
建議政府變成23年吧---蓋的成嗎

ragexyz wrote:
我會較相信王家有和建商喬一樓店面或兩億
是因為王家一開始就無表明"不同意"
完全是在屋被強拆後才說不同意...(恕刪)


你這點完全是錯的,王家一開始就跟樂揚說不了(這點樂揚自己都承認的).跟著一路都說不要.
還有糾正你一點在建築事務所上班跟懂都更不能畫上等號,這一點連張金鶚自己都說都更是很複雜的.
不知大大是何專業在你的領域裡你是全才嗎? 是的話說一下我也想問一下你專業的問題你應該都很懂才對

pkpkkeigo wrote:
簡單幾個重點:1.王...(恕刪)</blockquot

支持.這麼簡單的事情有甚麼好吵.住透天的人就是有獨立產權.拿來開路.蓋公園.蓋學校等公共工程徵收還說得過去.其他私人行為強制拆屋還有王法嗎?

pkpkkeigo wrote:
簡單幾個重點:

1...(恕刪)


回pkpkkeigo這位網友

簡單幾個重點:

1.王家是獨立產權持有,所以不是釘子戶,其他36戶的權益跟王家根本勾不上關係,36戶的老公寓自己要改建,可以把旁邊的獨立透天硬扯進來,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

釘子戶定義是什麼?有獨立產權持有就不算釘子戶,誰定義的? 有硬扯進來嗎? 只能說那36戶跟建商都依法律進行,那你自己不依法律進行最後說你不懂法律,這樣可以嗎?

2.王家既然是獨立持有,有地契也有房契,他要開價1000億也不犯法,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人家開的價你不能接受,買不起,那就閉嘴滾遠點,有人強迫你一定要買嗎,如果是我就開1000億,意思很簡單就是"我不願意賣",結果建商買不起就可以跟政府勾結直接強姦人家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嗎?

你確定其他36戶完全沒有一個是獨立持有的? 你確定嗎? 你有了解嗎? 有地契有房契, 另外36戶沒有地契房契? 就算他們都是公寓或是大樓住戶, 你確定他們沒有?? 買賣基本是雙方合意沒錯, 但是現在這個牽扯到都市更新,都市更新就牽扯到公共利益問題,你確定政府不可以強迫你搬遷嗎?那現在大家開車走路的馬路哪邊來的?以前被政府徵收土地蓋成馬路讓你開讓你走的都是冤大頭? 政府要跟你徵收土地你可以開1000億? 好吧, 都市更新或許跟政府徵收不完全一樣,但抱歉, 這等於是政府公權力延伸給那都更的居民以及建商, 包括王家, 不然王家憑什麼去打行政訴訟?打民事訴訟就好了啊? 什麼是勾結什麼是強姦? 依法行事的還被說的那麼難聽, 我比較覺得現在是很多人在強姦我們的法律, 因為很多人把我們的法律根本就當作屁

3.其他36戶也很可憐,他們是被建商騙了,明明王家還沒答應,就掛保證說一定可以執行都更,把其他36戶先趕出去,也先拆了,連預售屋都賣了,這真的是超扯,所以那36戶損失的權益,應該要建商全部承擔,跟王家根本沒有關係。

被建商騙? 你有證據嗎? 依我看來建商沒有騙阿, 王家可能最後是沒答應, 但是依法律而言你定案後才異議已經太晚, 建商答應那36戶是根據法律事實承諾沒有欺騙阿, 誰知道現在法律事實被政治還有一群莫名其妙的歪理可以超越過去, 建商是叫做建商, 在法律上有其人格, 建商的權益就不是權益? 請問你到底有沒有了解所有事情的來龍去脈, 相關法律, 相關程序?

4.這次市政府先拆後檢討的行為,就代表這樣做是錯的,不然怎麼可能出來道歉,然後才說要檢討都更法,反正建商已經騎虎難下,預售屋都賣了,如果要改設計,勢必要付出龐大的違約金,乾脆先把你拆了再說,大不了再賠償給你,我就是要硬上你怎麼樣。

先拆後檢討就代表整件事情市政府都錯了?? 你被人搶包包, 結果旁邊有警察馬上把他制伏, 要扭送警局的時候警察不小心用力過猛把搶匪的手扭斷, 事後開檢討會, 這代表警察抓搶匪就錯了嗎? 市政府強制拆除王家有經過行政法院終局判決確定, 有法律依據, 拆除王家至少現在為止完全沒錯, 除非大法官釋憲說錯, 市政府最多就是檢討執行的過程有無失當, 是否有其他執行補救方式, 什麼時候市政府覺得拆除王家是錯的?

看開版大大的論述,只是很明顯看得出在為建商護航罷了。

看你的論述, 很明顯的就是為了你自己想要護航的一方護航罷了, 如果版大是為了建商護航, 我也覺得版大說的比你有道理多了, 建商合法為什麼不能幫建商護航? 幫建商護航就一定是壞的? 建商就不能夠有自己的權益? 真的是有點莫名其妙!!!!
只是不知道現在網路部隊出來護航的目的!?
拆了之後是不能建嗎?!
+1看開版大大的論述,只是很明顯看得出在為建商護航罷了。
pkpkkeigo wrote:
簡單幾個重點:1.王...(恕刪)

ragexyz wrote:
王家新聞從完全沒興趣...(恕刪)


其實我不太喜歡來淌這種政治和黑白難分的混水

必竟少數的台灣人的正義觀是很詭異的

更有一少部份人是瞎起哄的

太認真看新聞和網路

只是浪費時間


這些事講實在的

99.99%的人都只處在表面 也只看表面

換句話說 作姦犯科殺人放火都可以有人權的民主台灣社會

什麼都可以炒作

更何況絕大多數人認為被拆的人沒錯沒犯法

不過是個有問題的政府被人家拿來發洩作文章的新聞罷了

都更啊...




專業人仕這麼多

大家都懂得的啦

這只些是口水戰

真想說

來都更我家吧

賺翻了
EVGA Associate Code: 2XR7V4UXB6SEXV3

四葉酢漿草 wrote:
那36戶是被建商騙的...(恕刪)


+1 事實本來就是如此 那36戶基本上就是被矇在鼓裡的
我來說說我的拙見,關於這件事的看法
一.王家有沒有跟建商橋過? 我的看法是有啦.俗話說無風不起浪.人性跟常理. 當然 這純是個人的看法
二.很多人都情緒發言,什麼財產權受保護,什麼明天拆我家.我說那些情緒發言等你遇到事情了都不會有幫助.有人買了房子,才發現原來前面車庫是騎樓地不可圍起來當車庫.今天是你遇到了你怎作?去市政府前面抗議?跟建商要求賠償?還是找法條找關係爭取維持現狀? 很多人都說了,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的.出非你有能力在事情結束前動員立法委員修法.王家為何打官司一路輸到底?板上很多文章都說過了我就不多說.也不要說什麼都更法是惡法.今天不是只有王家都更.相
對於36戶而言,人家反認為是德政.
三.建商賣預售屋的事.法律人也出來說過了.根本沒有問題.最主要是在建商賣預售屋之後王家這件事情就卡死了(因為不可能再變更設計).但今天這樣說好了.換成你我當建商,你會不預售嗎?你會違約更改設計嗎?
就算沒預售,你會更改設計嗎?要是我我不會阿!有錢賺我為何要少賺?當我一切合法,王家打官司一路輸到底時,我可以合法賺為何不賺?建商沒風險嗎?我相信任何人打官司沒有相信必贏的道理.建商若是官司打輸王家,他不也是慘兮兮?
四.有些人說王家的CASE不是什公共利益.我聽了就無語.這叫做選擇性與矛盾性正義.因開路或公共工程被徵收的就不可憐嗎?那些人房子就不是私人財產?你今天聲援王家,怎不去聲援被政府徵收的?她們更可憐阿,拿到的補償更少.這就叫選擇性!有人說都更法是多數暴力,那難道為了多數人利益的公共工程而徵收人家的財產就不是多數暴力??這就叫矛盾性
五.我在想,為何很多聲援王家的人都不肯解釋袋地的問題?今天不是只有王家是袋地.覺得袋地不應該被強制徵收,那你除了不只要說明你的理論為何,還要能解決袋地問題.什麼叫解決袋地問題?舉個例子,若有人有袋地卻很小,剛好又在邊邊建商不肯收,請問你今天怎叫建商吃下去??不強迫建商吃,那塊地就廢掉了.地主損失大不大?若強迫建商吃,那王家為何建商不能吃?有的地主希望被吃,有的不希望,請問你怎麼解決?活在現實,很多問題,不是口號喊一喊爽了問題就解決了.只會情緒發言卻無法解決問題,22K?

今天台灣理盲又濫情的情況我感到很灰心.就是這樣的風氣導致不尊重專業.不尊重專業的下場就是專業人才求去,給的薪水低,以及事情搞得亂七八糟.人治的結果就是什麼事遇到困難或輿論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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