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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這是我目前看到,關於王家最有內容的一篇文章,請問我能否將此轉貼於其他網站??
早在2月10日營建署會議就作出3點結論
研議毋須強拆取得3贏



(全文) http://124.11.23.20/?p=2283
樓主發文專業, 真的長見識了, 大大的推~~~



krizalidlin wrote:
王家跟那些學生會搞臭台灣的未來..(恕刪)


你想太多了.


虛業家才是住要會搞垮台灣未來的住要原因.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連個"再"都寫錯
你的長篇大論也只是顯得可笑

古有禮教吃人
今有法律殺人

人創造出來的東西都是在傷害人
不也是可笑嗎

法庭上的輸贏不是正義的話
憑甚麼要我們用理性和有權有位者平等對談?

虛偽的平等
可笑
樓主~~加油 ~ 台灣就靠你了~~

我只能精神上支持你~~

不會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財團)而損毀了家園

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依照法律建商是有能力把王家吃掉的,但是實務上審議階段有提異議的話不一定會過,市政府通常也不想找麻煩。

之前那些串有人提到那邊不是第一次提都更案,這次為什麼會搞成這樣還真是奇妙。

不過真要說的話都更條例原始設計就是用來解這種case的,只是沒想到民意壓力如此強大..XD
開板請問.你是在誘導或是間接隱喻.你發的文.引用法令.是具有法律效應或是出自本身專業領域的對此事件認知與解讀..??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成語有聽過嗎..??
恐龍法官的名稱由來是如何形成的....??
都市更新法是基於憲法前提下所制定而成的.還是屬於跳脫憲法獨立訂制不受任何約束的重大公共法案.??
發這樣的文.用意是什麼..??
希望就以上提出的問題.在本人認為開板似乎是具有很專業法學涵養.與法律相關背景的你.能代為引用相關法文解釋.解惑本人所無法理解的.感謝..O
糖果緞帶 wrote:
要悍衛自身權義只有守法是不夠的 還需要知法
因為法庭上不存在正義 只存在官司的輸贏 打贏官司就是正義 這在任何國家都是一樣的


撇除所謂法條
"打贏官司就是正義" 這句話其實只對一半,不~應該說只對三分之一
這句話只是把焦點縮小在法庭上

現在稍微擴大來看:
法條是死的,當某些條例引起大眾反感進而群起要求改進時,誰敢不改! 政府不是傻子,白白讓選票流掉
"群眾的力量才是代表正義"
話說回來,以上這段也只對了二分之一,剩下的自己想吧!

野生鱷魚恐龍王 wrote:
開板請問.你是在誘導或是間接隱喻.你發的文.引用法令.是具有法律效應或是出自本身專業領域的對此事件認知與解讀..??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成語有聽過嗎..??
恐龍法官的名稱由來是如何形成的....??
都市更新法是基於憲法前提下所制定而成的.還是屬於跳脫憲法獨立訂製不受任何約束的重大公共法案.??
發這樣的文.用意是什麼..??
希望就以上提出的問題.在本人認為開板似乎是具有很專業法學涵養.與法律相關背景的你.能代為引用相關法文解釋.解惑本人所無法理解的.感謝..O


人家舉這麼多條你就直接跳到法律違憲法官亂判?

嗯,我只能說照法律看來法官只能這樣判,有問題請去提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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