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kinwang wrote:
這家住戶要求就很簡單,
可以接受都更,但是一樓店面換一樓店面。
不可以就不接受。
依照現行法,一開始只會問住戶要不要都更,權利交換條件是後續才談。
如果用店面能換店面那也不會有這報導了。
但是建商之後若說一樓店面沒辦法換店面(已預售或是怎樣),
那當然住戶會想抽出不都更,為什麼店面要被換成樓上住宅?
這時候建商再說你是釘子戶,依照一開始的意願的圈地比例你要參與,
因為你一開始也同意都更了~
那這樣是不是就會衍伸出問題來?
因為店面換店面的契約沒有強制明訂在接受都更同意書的附帶條件上。
不知道我這樣想有沒有錯? @@
這簡單啦藉口而已
正確程序是程序開始時先反對都更再來談條件
條件談攏於程序中再同意
(但有風險最後真的畫出~不過我想王家如果真的從頭到尾不想貪建商~根本不怕畫出)
這些釘子戶都是先覺得
"哦~~有人幫我蓋新樓~~很好阿"
所以都不反對等著談條件
等到條件談不攏再來反對
哈~~~釘子戶與建商鬥法而已啦
HaHaSue wrote:
為什麼要進場了才能發現沒能分到店面,然後就不能退場了?
...(恕刪)
就衝你這句話,解釋給你聽
原來的店面有幾間?
都更後基地臨路面要退縮、新的大樓梁柱、進出車道、消防設備動線.....
原本就不可能做到店面一間換一間
這是遊戲規則,除非你新大樓一樓店面每間寬三公尺
這能看嗎?能做生意嗎?
如果所有店面都要一間換一間
那整個台北市都不用更新了
等地震來洗牌吧
最差的不是貪
是貪得沒格調
就好比5個人都想吃龍蝦,但龍蝦比較貴,每人出100元,剛好買3隻龍蝦
說好了抽籤決定中籤的3個人吃龍蝦,沒中籤的分3碗魯肉飯,一樣可以吃飽
偏偏有人抽完了籤,發現自己分不到龍蝦
才大聲嚷嚷,哀爸叫母
說 林北絕對不出這100元
「我本來就沒說一定要跟你們一起玩」
「龍蝦還沒買,我自己的100塊,我不能反悔嗎?」
這個就叫 貪得沒格調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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