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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發言紀錄與法院版懶人包~力挺文林苑的請先過來看此篇再決定要不要力挺

不用說別的,光是土地持分被稀釋,我就有理由不參與都更
別忘了這是建造私人產業,不是公共建設,不是造橋鋪路,
本來就是利益的交換,
佛心不是這樣用的
自立更新 也可以依法向市政府請求拆除 不見得對建商阿

只是現在都市更新條例並不能成為執行名義 不然透過民事執行處

爭執比較小

gdjune wrote:
2011年的01上的...(恕刪)

+1 我也不是挺王家 但是看到建商可以用法律破人民的家就覺得恐怖 不知道哪天住家地點被建商看上發動左右鄰居聯合起來隨便給個錢就強制拆除 全家流落街頭 就覺得害怕

kkkkkk wrote:
不用說別的,光是土地...(恕刪)


您似乎搞不懂都更是什麼,精神為何?有點雞同鴨講。
明明是天龍國的事情結果現在一堆非天龍人在喇低賽!

如果不是天龍人請不用擔心拆到你家, 因為你家不值王家那個價...
01乃嘴砲者的天堂, 取暖者之地獄. http://tw.mall.yahoo.com/store/flowers
跟我想的一樣~眼紅建商賺錢
反正我們家也不缺錢~到時候想要再自己搞
說到底就是自私~

KungFu Panda wrote:
+1 我也不是挺王家...(恕刪)


並沒有流落街頭
一切都是博取同情
又不是沒有補助去租房子或住飯店

紀 wrote:

其實不是2006年應該是打從2002年那邊就開始進行了,應該是直到2006年才有比較明確的進展,那些發言紀錄就是有提到之前發生的事情,對比現在的言論,是會啟人疑竇的.

因為在其他懶人包的訴求說,王家只要他家,其他的都不要,但事實呢?

談都更,方式有協議合建跟權利變換兩種,協議合建的暗盤比較多,權利變換還要三家不動產估價師出報告,比較客觀的計算每個住戶的價值貢獻度,與應分配的比例.您若擔心的話,建議可以從這方面著手,不然就熱心點,號召都更區域內的住戶,來自己辦理都市更新手續,這樣對您的利潤極大化,比較好.加油祝福您都更順利.完成住新家的夢想


都更案很早就畫範圍了沒錯,到 2006 才開始有進展也是是事實。但王家在後來說只要他家,並不代表他們之前不可以做過都更美夢只是後來夢醒,不代表他家不可以有人想要都更,但是大部分不想要。你只是找出王家曾經有過想要加入都更的證據,除此之外不能代表甚麼。支持一件事情,不代表要永遠支持,人本來就是為自己的私利著想,建商是,參與度更住戶是,王家本身當然也是。都更後賺最多的是建商,但是現在看到都是檢討釘子戶,不是檢討建商。

至於三個估價師,都是建商找來的,這本身就是很好玩的事情了,球員兼裁判大家都清楚,為什麼不是強制規定政府找一個、建商找一個、住戶找一個之類的?有人找了另一篇也是樂揚搞的都更,把人家店面換成三間房子,這就是都更不斷發生的事情,做生意或是出租可以賺得比三間房子出租來的高,任何握有店面的正常人當然不願意放棄,但是鑑價是否有合理考慮進去這些?還是只是單純計算房屋價值而已?
kkkkkk wrote:
王家是獨棟透天,土地...(恕刪)


王家是"獨棟"透天?還是連棟透天???

王家兩棟中間的那個屋子已經早就拆到參加都更

為什麼我看照片並不是

我找不到清楚的照片



右邊是王家

左邊是早拆的

再左邊是王家,這個比較像獨棟
大家都說:認真你就輸了。但是我不在乎輸贏,就算我輸了也沒關係,這樣我可以認真吧!

紀 wrote:
您似乎搞不懂都更是什...(恕刪)


都更精神是罔顧個人意願, 犧牲個人財產,來滿足其他人的希望嗎?
然後順便讓建商賺一筆

都更法現在連行政院長都說有待商確,要從邏輯上重新檢討,
別再說什麼都更精神,
這不是定律,不是不能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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