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兩人應該拿出部份的錢,
再買台北市未來看漲的地段。
一樣買公寓(土地持分大),分隔套房收租(現在法規多較困難)或直接一間收租。
房租繳房貸,再等二~三十年吧

股票、房地產、紅酒(逸品)都是投資的方式,
我想本文只是「房地產」長期投資的一例。
Jason K wrote:
....那是男生父親三十多年前買的公寓 位於台北市龍安國小附近老公寓的一樓 室內約四十多坪
男生的父親說 還好我們是台北人 如果我們當年留在高雄 這下可真的慘了!!!
男生這才想起來 三十多年前 父親決定前來台北打拼時 高雄親戚那種不削的眼神......
當然 那位男子最開心的就是 三十年前 他的父親 曾經做出前往台北打拼 而且在台北買房子的決定
如果他的父親當年選擇留在高雄 留在高雄 留在高雄
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想著想著 他不禁掉下淚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