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
回覆樓上的,不知道您...(恕刪)
是台北市沒錯~
我遇到的狀況是,
半個月前里長貼出一張要推選都更委員的公告...
一個星期後又貼出一張委員名單,
據瞭解都是地主戶的人, 只有名字, 沒有任何連絡的方式.
地主戶所擁有的房子加起來大概佔全社區一半以上....
隔了幾天收到一張參加改建同意書,
內容寫會幫一樓及頂樓的住戶向建商 "爭取" 補償, 因為一樓有地下室, 頂樓全社區都有加蓋.
還寫到因為沒有大的場地供全社區住戶開會, 所以用同意書的方式替代...
我們幾戶鄰居有些疑惑的是,
委員是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選出來的?
為什麼是向建商 "爭取" ? 好像社區已經是建商的了, 也沒寫建商是誰?
沒有正式開會說明, 就要我們簽同意書, 這樣的同意書能簽嗎?
可可2458 wrote:
都更一定要由建商才能申請嗎?
要是全社區的住戶都達成改建的共識, 然後自己去申請...
審查通過後再找營造商來興建,
可以住戶自己弄呀
但是你們得有人懂建築法規,自己去找營造廠
建材,廚衛這些都得自己搞....這還是只有蓋房子的部份
都更計畫書撰寫,跑流程,安排公廳會時間....etc....
這些都要去了解,自己得去跑
搞不好有人還會認為去跑這些流程的人自肥
如果運氣好,有幾塊公有地,還得去跟政府申請,買下來
絕對有人耍賴不想出錢
給建商賺一些,自己省事比較實在
這是台北都更處的網站 有機會可以去研究研究吧
若這您說的都更方式,很有問題的,一開始不可以叫做同意書,應該叫做意向書,詢問住在這裡的住戶是否有意願要參加都市更新,或許本身那些地主已經佔了半數以上,所以一開始的幾個步驟只要他們同意通常都可以過關,但在最後還是要全部的住戶同意才可以成行,因為拔釘子條款有,但是沒有實施的配套措施。根本沒有成功的案例。
為了確保您的權利,跑去問里長吧。問看看到底是如何,若對於自己有幫助的話,就配合加快腳步,若不好的話。就等八月多台北市新推出的看是否能對自己有幫助
以建商給的條件來看的話,以住宅區而言,蓋好後分給你室內同樣大小外加公設,若還給你車位的話,其實就算是不錯的條件了,想要更多,那就請你搬去土地使用分區為商四的地區再說吧。
maykokao wrote:
可以住戶自己弄呀
但是你們得有人懂建築法規,自己去找營造廠
建材,廚衛這些都得自己搞....這還是只有蓋房子的部份
都更計畫書撰寫,跑流程,安排公廳會時間....etc....
這些都要去了解,自己得去跑
搞不好有人還會認為去跑這些流程的人自肥
如果運氣好,有幾塊公有地,還得去跟政府申請,買下來
絕對有人耍賴不想出錢
給建商賺一些,自己省事比較實在
地主當然可以自己來改建,中南部不就一堆這樣的?
至於需不需要找建商介入,還是需要看情形吧!
台北市確實也看過地主自地自建的,誠如上述所言,
所有事情都要自己來,不過地主若有心把流程搞懂,
並有相關人脈,不是非得找建商不可。
建商是營利機構,又不是慈善機構,找他當然就要讓
人家賺,相對地主就分得少。
不過我覺得重點是:地主只要人數一多,要自地自建
難度就高了,這就是人性。我所知道的例子,地主就
只有三個人,而且是親戚,加上不缺錢可以慢慢來。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每年一直不停的在修改北市都更條例,
第36條更言明市府可代替實施者強制拆除不願配合參與都更的住戶,
只要90%以上住戶同意,且不願參與都更戶數低於5戶即可申請,
由政府決議是否強制拆除,但訂定至今從未施行。
吳興街二期整宅都更案談了十年了,
主要推動的建商和市長關係很好,台北市有好幾個都更案,
除了一直修改行政命令配合建商外,郝龍斌去年講要動用公權力排除都更障礙,
今年一月也講要動用公權力,但是.....


只有一戶反對,看看這個例子就知道強制執行的可能性有多少!


吳興街二期整宅都更案抗議民眾 陳志明
我也很想參與都市更新,但我認為權利分配過程不公開透明;我原有房屋約17坪 ,之後卻僅能分回17坪 ,扣掉公設將比現在實際坪數小,其他住戶卻可選配更高坪數。我要求北市府都更處提供權利分配及參與住戶資料,但都更處踢皮球。市長郝龍斌說吳興街整宅要成為示範都更單元,我倒是想問,到底怎麼保護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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