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來28F的大樓前面有大馬路跟花圃, 現在前面房子一蓋, 就只剩下六米小巷子, 真的發生火警, 28F的房子所有救護車, 消防車, 人員疏散都靠這條小巷子, 難道不會有問題? 台北縣消防法規規定10F以上建築物需保留8米路寬, 作為消防雲梯車活動空間, 為何法令現在會轉彎=================所以當初這棟大樓就是違建的囉?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比您們倒楣的人還更多,當初景平路到板橋那一段也是沒有高架道路,建了N棟大樓一堆人去買來住.後來不知誰大筆一揮..蓋了快速公路整條路的住戶就都被套住..
alger1029 wrote:台北縣消防法規規定10F以上建築物需保留8米路寬, 作為消防雲梯車活動空間, 為何法令現在會轉彎...(恕刪) 這條消防法在哪裡?就算有..你們前院有退縮啊,所以有8米啊.消防安全總不能拿別人的地來算數吧.要自身基地滿足法令"因為我先蓋了,所以依法你不能蓋.."沒這樣的法令吧..
前面一直是六米巷沒錯但是在國有財產局賣土地讓建商開始蓋房前前面的土地是有一大片空地能自由進出不要說人員疏散甚至消防車也停的進去至於法令部份請google台北縣消防局裡面的相關法令我當然知道比我們倒楣的更多不過難道因為這樣所有住戶就應該乖乖的接受一切?住戶們能做的還是會去做我也知道最後應該還是會蓋起來不過我還是很喜歡這裡的環境跟管理不打算搬家所以也跟自己說蓋起來就當作擋住西曬跟車輛噪音就好
1+1=3 wrote:3..當住戶們多說.這社區風水多好多好...我只知道.搬來3.5年我..還完7xx萬貸款.. 體諒您維護社區的心情(之前那"有效棟距"也是您發的吧), 但拿風水來捧自己社區不太恰當吧, 風水真那麼好為何負小姐三不五時鬧家庭革命, 風水真那麼好為何現在會發生這種事...
1+1=3 wrote:建商是一坪買50多萬嗎?我算的是一坪買10多萬????...(恕刪) 建商買的是地坪價, 如果是30層, 單層的土地成本是每坪1.6-1.7萬你買的是建坪價, 包括土地, 建築,建商利潤
前文沒有考慮到建蔽率跟容積率的問題喔,永和的容積率為300%,也就是說買一坪的土地只能蓋三坪的建坪,除非有容積率移轉的花招可以用,所以建商一坪買56萬,也只能拆三坪賣給住戶,住戶的成本是一坪建坪約19萬不含建材吧,這樣算低價嘛?所以要說賤售土地,似乎不成立。
這當然是轉來轉去呀!http://blog.udn.com/iddesign/4028908不然那個社區連地下室約30樓, 容積率300%的話, 建蔽率不就剩10%圖中的社區有90%空地嗎?不然隨便問問住戶, 51坪的房子土地權狀有沒有17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