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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幫王家講話了

市政府開你罰單 需要經過法院媽

早就該拆了 害住戶多受那麼多痛苦
SO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
某人早就該去死(該拆)
讓這麼多人民這麼痛苦

真是腦X......
政府當初殺江國慶...也是依法...
還有自白呢...結果呢?
呆灣人還真相信法律歐???????????????????????
拿補償金又怎樣?
房子回的來嗎?
中共屠殺西藏
日軍南京大屠殺
納粹屠殺猶太人
都有法源依據啊...

你是要說只要有法源依據,剝奪人民財產生存全都是應該的?
上位領導者這麼傲慢冷血也就算了...下頭的人還犯賤急著拿屁眼讓人捅!
爭什麼?參在一起做成撒尿牛丸啊!笨蛋!

blu-ray wrote:
人不為己天珠地滅,大...(恕刪)

是啊,給不起等值條件為何要搬,
前陣子我這邊也有建商開都更說明會,我爸有去參加,
裡面說"一坪換一坪",結果實際算下來給你的新房有一半坪數會被公設比吃去,
實際能使用空間會比之前少一半,一樓原住戶希望都更完後能搬回原址也不行,
一定要用抽選的,這種條件誰想參加啊?

幸好我這邊的一樓都是自住戶非店面,2、3、4樓的住戶都是租給隔壁學校學生,有固定
的客群不怕租不出去,都更後能出租的空間更小,而且都更期間無法租人減少收入,
加上因為是老房子鋼筋水泥用的實在,整體建物穩固的很,所以幾乎沒人同意,
目前因為可能是位置沒面臨大馬路能做店面的點很少,建商還沒有啥動作,
但這次文林苑事件也讓我擔心哪天會輪到我這裡...。

rtyuii wrote:
這板主沒知識也沒常識.涉嫌在大眾污辱她人.但妳文章我以復制起來..準備被告吧!


要用哪一條法律告他??
沒知識??
沒常識??

涉嫌在大眾污辱他人??
這句話是....
所以現在發展是,
告建商,
告政府,
告國賠,

不服嗎,
順便也把鄉民一起告.
法律有可以刑求媽?

建商還比較像江國慶 人人皆曰可殺 也不去看證據跟法院

其實事情真相 沒人知道

只是覺得社會與論 太煽情

一定要煽情嗎....

這樣沒辦法看清楚事情真相




新聞台 找來的與談人 好像都沒有人真正懂都市更新

但卻談得如此的義憤填膺

看了實在覺得

台灣好像從來沒進步 還是第三世界





所有 的所有
都搞得
台灣...........好亂

好落後

好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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