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fr wrote:內政部長李鴻源上午表...(恕刪) 修法也不是內政部長說[完成]或是[通過]...就算的到了立法院,還要能排入議程,如果有爭議,朝野協商,先凍結一下.最後關鍵還是在比例問題上..這點修掉,可能都更就很難做了我對李鴻源這樣的講法很不能接受.就如同現在會引用他的講法說台北市政府是錯的...
路邊的浣熊 wrote:因為生氣的人比較大聲...(恕刪) 比較大聲?三月十九日,郝龍斌接受《天下雜誌》專訪時,堅定地說。「要阻礙整個城市發展,妨礙大家的利益,那我們就要動公權力」 ==> 誰比較大聲? 結果勒?就目前法律來說, 郝龍斌沒錯, 但是為何滿頭包? 就是他自己也說法令不周, 不是嗎?
路邊的浣熊 wrote:結果發生爭議,但發生...(恕刪) 大大 ,請問一下我在裁判書查詢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查不到王家要求暫緩執行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的裁決書是此網站沒放嗎?Thanks~
stargroup wrote:你這樣類比好像怪怪的...(恕刪) 不拆的理由只有可能違憲嗎?不拆可能有許多理由導致,天災導致作業困難,可能工人放假,當然也可能是害怕引其他反彈暫緩,天下雨則地濕,這是一定的,地濕則不一定天下雨,可能是洗地,可能是澆花,可能是打破水杯,希望您能明白事件的邏輯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