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嗯,表決是算戶數不是算人數..(恕刪) 很多人貼過很多次囉!轉貼小建的說法「政府在《都市更新條例》開了一扇方便之門,只要在建商所劃定的更新單元內,同意更新的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超過一定比率(第22條、25條之1),即可強迫不同意者加入更新,由此剝奪人民在《憲法》上所受保障之權利。」所以建商要灌人數並不難,一戶多人持有就可以了
現在走到這地步也不奇怪了房地產一直炒,擁有房地產的人愈來愈多,需要買房的人愈來愈少,總有一天供過於求,造成房地產市場停滯甚至跌落的現象要解決這問題,以官商勾結的想法,就是強拆,讓擁有房地產的人再度失去房地產,一方面增加需求,一方面也可以減少散戶賣房地產,與大財團競爭最終受害的是我們每一個人,去逛逛老社區就知道了,因為房地產取得早,房租便宜,往往物廉價美,有很多特色小店。而被房地產商染指過的都更地區,物價C/P值往往低到不可思議,千篇一律是財團控制的連鎖店。所以從小市民實用的立場,我從來就很討厭都更,大多都是剝削小老百姓的錢給房地產商罷了房地產沒保障,就不要笨到去買房子當大傻瓜
建商先賣了房子真的有錯,畢竟他沒有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但想了解一下王家因為某些原因 所以不同意參加都更但是請問,若是排除這王家這兩戶1.未來王家有辦法自己原地都更到所謂350坪的地板面積? 若是可以房子會是怎樣的格局? 費用又需要多少?2.會有什麼樣的人有可能去購買23、26坪的地(旁邊的地都已經都更完成)若以上都沒辦法讓王家獨立完成重建、或是賣出獲利 何來的2億元價值?
Lisa_Hsu wrote:很多人貼過很多次囉!轉貼小建的說法「政府在《都市更新條例》開了一扇方便之門,只要在建商所劃定的更新單元內,同意更新的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超過一定比率(第22條、25條之1),即可強迫不同意者加入更新,由此剝奪人民在《憲法》上所受保障之權利。」所以建商要灌人數並不難,一戶多人持有就可以了 這是文字上面的遊戲真正的涵義是只要有一定比例就可以送件申請但問題是你知道申請要花多少錢嗎沒有把握這筆80萬100萬200萬錢誰出所以你可以強迫但後面做不成成本自己負擔另外並不是要灌人數那只有自己開住戶大會有用主要還是看戶數的比例跟土地持有比例
虎皮珠珠 wrote:建商先賣了房子真的有...(恕刪) 建商先賣了房子固然有錯,畢竟他沒有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但建照已經拿到,不就政府背書的嗎?王家因為某些原因 所以不同意參加都更如同你說的,真想知道,真的排除這王家這兩戶1.未來王家最後的價值會比參與都更高嗎?2.有誰會去有購買無法重建的土地?若以上都沒辦法讓王家獨立完成重建、或是賣出獲利 何來的2億元價值?
shean9019 wrote:...這是文字上面的遊戲......所以你可以強迫但後面做不成成本自己負擔... 文字上符合就是合法就王家這案件,哪有強迫做不成的可能性?政府都派人來強拆了,原地主的意見完全不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