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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文林苑王家想和解,學生會撤退嗎? 歧見的開始(2013/03/31更新)


Erichuangtw1980 wrote:
挺建商??不同意以謊...(恕刪)


說得倒是,那麼大家請教你:

以現在的狀況,請提出可能的解決之道?

怎樣? 你了解得比眾人還多,這是你標榜的!

那麼閣下意見為何?


先告訴你,不要提出你做不到的事,OK?

沒有人想浪費時間看你講沒用的廢話!

JJ輝 wrote:
這樣說好了!凡事都比...(恕刪)


因為社會上明眼人多,白癡少!

所以市府就算想幫樂揚過關,也得面對強大的反彈!

很簡單! 連自己人都不挺! 市府律師請辭! 這些人不是政治掛的!

走了對郝市府很傷!


再者內政部直接講居住不正義,修法去!

已經給郝市府很大面子了,可是,看看修法內容,就知道裡面多得是文林苑條款!

可見樂揚自己幹得事問題多大?! 市府也未盡督察之責!


再下來監察院又對內政部提出都更法的糾正,沒錯!

是對內政部,可是人家舉的問題可都出在文林苑身上!

監察院是糾正內政部沒好好督促台北市府搞好都更,讓事情砸鍋!

市政府沒錯? 它的條例是自己玩的! 根本與中央法規限度及授權是不合的!

全台灣第一土地所有權笑話就出在文林苑! 原來你不說不行,人家就可以拿去你的土地!

天下奇觀哩!!!!! 大家真是傻瓜,土地買賣幹嘛過戶? 你不說不! 人家就可以把你土地寫進他家權狀

了! 文林苑案告訴大家,台灣是可以這樣的好地方!!! 省事事省!


其實憑郝市長跟樂揚的關係,他絕對很想幫樂揚硬幹下去! 問題是,

要幹下去簡單,可是後果他承受不起! 版上建商派卻不必考慮這問題!

因為樂揚要的就是土地而已,郝市長以後總統路怎樣關他屁事?!!!

ZZZ ing wrote:
因為社會上明眼人多,白癡少!

所以市府就算想幫樂揚過關,也得面對強大的反彈!,...(恕刪)



之前被謊言煽動的人,看了幾位網友的“破懶人包”後,

從懶人包的欺騙中走出來,當初扭曲事實及激起抗爭的“煽動”,已經破功,

就連挺王家最“努力”的網友,也不能不承認懶人包的不實,

目前,只有等待,看看王家和建商的談判結果....




rleeplay wrote:
嗯,新註冊的01鄉民...(恕刪)


如果你指的是無限輪迴,一路被踢爆,然後死不認錯再接再厲,

那麼,全版沒比E大師更優秀的!

如果哪天你尊敬起跟你意見不同的人,那這個論點可能還比較有可信度哩!
Erichuangtw1980 wrote:
之前被謊言煽動的人,...(恕刪)


我現在只看到你比懶人包更不實!

1. 文林苑不是公共利益,你提出的一切說明都被駁回了!

最重要的,政府也不支持!

2. 王家是畸零地問題,並不代表他們沒有被排除的機會!

更不表示他們現在不能被排除,市府的態度很清楚! 只有你樂揚跟同意戶不想而已!

你不是被打過臉了?

3. 消防問題,你的硬凹功夫更是天下一絕!

從來沒看過把人行道當平面道路用,然候申請建照時房子該內縮沒內縮好,

竟然講說蓋好再縮就可以?!!!


以上三點,你的說法比懶人包更謊言,是謊言包矣!

批評別人前,看看你自己吧?

ZZZ ing wrote:
因為社會上明眼人多,...(恕刪)

正解..我想大部分人最不能接受"期限內你沒說不行,所以你活該?"
建商主導叫鴨霸,政府默許叫懶政
我猜現在為政的,最不爽建商
就給錢吧,不要再扯了,不好看
可建商房都賣了重劃搞不定
給錢又不爽?還是暗約搞不定前面的同意戶?

惡法亦法的時代過去很久了.
學生天真?換邊站就是明理?
沒那麼多五四三
這樣都能惹成事?那它也許本來也就是個事
立法執法監察都袖手?踩一腳?修法?
ZZZ ing wrote:
如果你指的是無限輪迴...(恕刪)


資料在網上,硬拗的人是誰,網友會自行判斷,

至於文林苑的如何合法劃出王家的做法,第一頁就有,

為何之前如 Bar0402 等網友不敢面對劃出方法,就是劃出就得用到鄰地。



Erichuangtw1980 wrote:
資料在網上,網友會自...(恕刪)

是你自說自話,說劃出要用到鄰地吧!

王家切結書都簽好了,只等垃楊蓋章。這就是不必用到鄰地的法啊!樂揚為何不敢蓋章?這點你有何解釋?

行不行蓋個章就知道的事,建商不敢做,還要將責任賴到別人頭上,真有你的!

kuoyuan1 wrote:
王家切結書都簽好了...(恕刪)


不要再玩這種簽切結書畸零地無法重建的老梗了,

聯盟敢提議,王家現在不玩了,

就連聯盟的FB, 也貼出王家想談,

只有扭曲部分訊息,說建商拒絕。


kuoyuan1 wrote:
是你自說自話,說劃出要用到鄰地吧!

王家切結書都簽好了,只等垃楊蓋章。這就是不必用到鄰地的法啊!樂揚為何不敢蓋章?這點你有何解釋?

行不行蓋個章就知道的事,建商不敢做,還要將責任賴到別人頭上,真有你的!...(恕刪)


想要王家當都更烈士的,只有都更受害者聯盟+你們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老梗

E大大:提了好幾次,換個角度思考,可能事情更容易解決喔!!

因為我不會開新主題,為了破老梗。上次建議的主題可以拿來用。

或許延宕許久的文林苑案馬上就露出曙光了。

當勒羊建設老闆出來道歉,文林苑就能合建嗎?臺灣建商的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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