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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stargroup wrote:
但是政府機關應該要更...(恕刪)


您要如何認定營建署的判定不嚴謹呢?

至於菸蒂問題,
請您會同交通隊以及環保局去跟法官說。

timkuan wrote:
所以我們就要不斷付出社會成本,讓他們比較有機會釋憲成功?(恕刪)

這社會成本是不小 但我覺得 "值得"

也許這才是第一課 後面不管是釋憲 修法 還有路要走

我支持都更 也有都更需求 但要的是三贏的都更
stargroup wrote:
是啊如果郝市府真的覺...(恕刪)


天下雨則地濕,
地濕則不一定天下雨。

因違憲不續拆不等於不續拆是因違憲。
路邊的浣熊 wrote:
因違憲不續拆不等於不續拆是因違憲..(恕刪)

不續拆是因原先法律太配合建商,違背了大多數人的共識和情感, 犯了眾怒
法律被迫修改

stargroup wrote:
這是一種觀感問題
而且也引爆怒火不是嗎?..(恕刪)


觀感問題 非法律問題、是政治問題
台北市政府認定未違憲
且王家 行政救濟全部敗部
內政部訴願
高等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

且時限到 發出 強制拆除行政處分
王家像高等行政法院 申請暫緩執行 被高等行政法院打回
台北市政府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

但政治上錯估情勢
1. 未提釋憲,避免路人甲說違憲就被打死
2. 未清楚針對懶人包回應
一般人根本不會去看判決書
在現在王家說寄錯地址
說有建築線
大家都相信
3. 動手前,未先找行政院背書
現在內政部 推責
行政院長一句法律有問題
台北市政府變得是惡法強制執行


不過這些是政治問題,台北市長政治判斷不足
是必須負擔政治責任

但法律上,此案並無問題

omfr wrote:
不續拆是因原先法律太...(恕刪)


請問您辦理公投了嗎?
路邊的浣熊 wrote:
請問您辦理公投了嗎?...(恕刪)

內政部長李鴻源上午表示,針對都更修法一事,將重新討論和民眾有切身關係的「比例問題」和「強制拆建的權利」,一定會在3個月之內把修訂後的都更條例草案送出,並希望在6個內完成修法
==>沒犯眾怒的話, 郝市長還口口聲聲依法行政, 會修法嗎?
omfr wrote:
內政部長李鴻源上午表...(恕刪)


因為生氣的人比較大聲,
不代表他們多數。

omfr wrote:
沒犯眾怒會修法嗎?.(恕刪)


犯眾怒並不等於都更條例違憲
也不等於台北市違法執行

stargroup wrote:
這你就要回到郝市府說...(恕刪)


這篇是在講觀感問題嗎??還是程序問題??哪一個對未來會有幫助??



當然現在都更法一定有更改的空間,但對於這次王家的部分,在程序上並沒有錯,

但觀感真的不好,如果你真希望未來政府能順你的意,能為你主動多想一些,爭取些權益,

那應該多去找些民意代表訴說你的理念,總比在這裡說給幾個平民百姓聽好。

不過我個人認為不符合這社會的運作模式啦,我也不期待這樣的法條會出現,

如果你覺得有機會,那我祝福你,這是一條艱辛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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