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是很懂這一塊但是有聽說如果都更案沒有涵蓋整個街廓就是類似這種案子有住戶不願意拆遷的狀況之下是可以排除該棟建築但是必須預留最低300坪的空間以利該棟房子日後的改建再扣掉這300坪, 建商整件案子應該就是賠定了官員怎麼可能眼睜睜看商人賠錢而不幫忙想想辦法呢??
為什麼不排除王家?昨天新聞有講到原因,一個是因為預售屋都賣光了變更設計可能造成的違約金達兩億多(預售屋住戶也是受害者...)另一個是少了王家這塊地,乘上容積率建商可蓋可賣的坪數總和少了上百坪(確切數字我忘了)以台北房價來算,就是少了幾億的收入反正有政府撐腰,這塊地當然要吃!!都更是惡法嗎?都更也是有成功快樂的案例但個人以為必需修法,以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Kevin-Ho wrote:事由:建商跟原住戶賠償金額落差。7千萬VS2億建商協辦:藍社團體住戶協辦:綠社團體主辦:全國媒體大家各取所需啦!!反正閒閒沒事幹!!雖然感覺像小蝦米對大鯨魚....但又加上政治跟媒體就不一樣了!!...(恕刪) 不要亂扯
gj94fu406 wrote:看完大家回文還真的滿... 但是王姓人家為了自己不想搬...讓鄰居等了兩年 (恕刪) 為何是 王姓人家...讓鄰居等了兩年,為何不說 是建商 想吃 大口肉 吃像難看,人家不想督更 你就可以硬來嗎,政府 公務員心態 根本沒認真處理,仗著 法律 公權力 蠻幹,人民繳稅 是為了養出這樣 的政府嗎。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王家應該是在協商時根本沒出席表示反對(自己放棄權利,最後被迫服從多數決)最後整個案件的公文程序已經跑完核准了,王家發現狀況不對才想到要拒絕,已經來不及了所以王家在所有法律救濟的方式用盡的情況下,依然一敗塗地,連行政法院都宣告敗訴如果在都更案推動之初王家有反對,事情發展應該會有很大差異 看來還是有人是清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