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nlinko wrote:
單純以市容來看,舊房子確實有更新的必要,很多住台北市區的人都沒有錢去拆除重建,所以就留下老舊外關甚至是危樓,更是與環境格格不入,有了更新條例可以讓同一地區大多數的住戶有了換新房再住幾十年的願景;畢竟都經高院判定公權力勝訴了,好事長若不執行,不是又讓人批評無能了嗎?.(恕刪)
市容好不好看其實見人見智,
如果今天王家是危樓..會掉下牆面K到路人----拆
如果今天王家是檔到消防車,影響公安--------拆
如果今天王家長的好不看,影響市容..可以開發單,由政府單位輔導改善成所謂"好看"的外觀..
周圍居住的鄰居因為他這家長的不好看..可以搬去別處.找自己覺得好看的環境。
不應該拆掉別人的房子來提升自己的房屋的價值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