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

不用再幫王家講話了

說實話我本來也以為是建商無良
後來看了空照圖才真相大白.......這兩戶根本是袋地,都更法本來就規定建商要將其納入.
不納入可以,請王家拿錢出來買下連接建築線的土地.
不要繼續佔人便宜,繼續無償使用他人的土地通行.
walhalla wrote:
這幾天一大堆消毒文全...(恕刪)


建商花了六七年協商、打官司
也才賺幾個億而已
真是吃力不討好
還被大家罵

所以檢討王家就好
建商那麼好心、那麼辛苦,又賺那麼少
怎麼可以說他們的不是呢???
rtyuii wrote:
這板主沒知識也沒常識.涉嫌在大眾污辱她人.但妳文章我以復制起來..準備被告吧!(恕刪)



這樣也被告?你這麼愛告人?你吃飽太閒?

你的父母親如果知道你變這樣

想必應該會很開心 教出了一個好小孩
又是一篇打臉文

講了與事實不符 也不敢出來擦屁股

以目前市價來算,5戶5車位(1.1億)似乎真的比那2間透天(八千多萬)來的貴...

如果真的排除王家,那王家的土地應該更沒價值,

因為房子本身沒有殘值,加上自己改建困難,要再和他人都更要等50年..以上...

以上純粹以$$的角度來算.

maccc wrote:
才六百萬而已算什麼五...(恕刪)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精神原本就是「服從多數」,以防「釘子戶」惡意­阻撓

其中二○○二年由台聯提出的修正案,增訂第廿五條之一,將原先都­更須由全體土地所有人同意的條文,改為「所有權人十分之八,同時­所有土地與合法建物總樓地板十分之八」

同年十二月廿一日,第六屆最後一次院會,通過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黃­誠(當年五月遞補張俊雄)領銜所提的修正案,明定地方政府須執行­強制拆遷的時限

最後協商於十二月十四日完成,參與討論各黨派立委,以及出席的內­政部次長林中森,都高度肯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幾乎不見反對­者。討論方向集中於防止「少數癱瘓」,讓都更順利進行。

文林苑王家拆屋案引發爭議,朝野立委已著手研議修法。要求建商對­住戶善盡告知義務,並回報主管機關;在權利變換階段,也將修法明­令估價過程透明。


這一次的爭議中, 妳沒有看到多少當地住民以及反對黨的身影

這並不是因為她們覺得尷尬(降低多數比例是台聯提的, 縮短拆遷時限提案是民進黨提的)也不是朝野政黨都是與建商勾結的大壞蛋

萬華、士林、大同區是反對黨的大票倉, 她們對當地住民的需求更敏銳, 說更在地本土不是騙人的。

這一帶的房子平均屋齡三四十年,妳可以想見有多少老的可以的舊屋­,要看古城根本不用到台南,只是這片古城區不是古色古香的文化,­而是舊鋼筋水泥的叢林區,頂著台北高價位的美名,住的卻是。。。­。也因此有太多人想透過都更改建,這些民代都知道

所以抗爭事件中、甚至媒體上妳看到最多的是學生、學生、名嘴、還是學生
要告也是王家人來告
請問你是哪位?
住海邊嗎?
反倒是你說開版沒知識沒常識
已經涉及公然侮辱
人家不告你就萬幸了
又是一篇炮文,歡迎大家一起來炮吧!

鄭小毛 wrote:
建商花了六七年協商、打官司
也才賺幾個億而已
真是吃力不討好
還被大家罵
(恕刪)


台北市只是幫這些賺個幾億"蠅頭小利"的建商拆拆屋
還要被罵
還真是莫名其妙

全台北市市民應該感念德政才對
怎可以去計較辛苦賺那幾億的建商呢?

此外
台北市政府也是有心人
為了台北市容
台北市好好看
讓建商多開些公園
然後就送那些幾億"蠅頭小利"的獎勵容積

讓台北發光發熱
雖然那些公園只有幾年存在的時間


曾經擁有
多麼詩情畫意~

雖然幾億的獎勵容積
永遠放進建商的口袋
但建商這麼努力配合

那好意思去計較???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鄭小毛 wrote:
建商花了六七年協商、打官司
也才賺幾個億而已
真是吃力不討好
還被大家罵
、...(恕刪)

建商到底可以賺幾億,還有要拿多少公關費出來喬事情,為什麼不公怖一下,好讓大家知道建商到底多辛苦
  • 7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