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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王家都更後的房子也值不少錢,
根本不算弱勢者!

依法拆除是應該的!
為什麼"陰廟"及"郭元益大樓"不用參加公聽會
也不用書面申明
就被建商畫出
造成公聽會100%贊成 0%反對
因為
王家弱勢阿

吃了你 又怎樣
樓主適合住共產極權國家,一點民主的精神與思維都沒有...

重點是都更是個爭議性極高的惡法,內部條文可以說是給建商予取予求,不但可以多數強姦少數,還可以任意調整數字,更可以花公家錢叫拆房,省下一筆拆房費用,簡直是為建商量身訂做的法律,違反了憲法第十條,也違反了第15條的精神,王家貪婪與否根本不重要...

hendry2002 wrote:
都更根本不該由建商推
要由政府推
不然
黑幕一堆


政府推 會很慘

像市地重劃 台北市規定政府分60%
巧立名目的共同負擔 地主實質分回不到40%

政府蓋的工程品質 有目共睹


英倫 wrote:
理盲又濫情?你難道不...(恕刪)


用不著寄信給我
我自己會看我自己的發言記錄

如果真不滿意法院判決
又沒人攔著你再去提出訴願
或者叫你選區的民代去修法啊

這麼多可以做的事情,就別老窩在這裡喊不爽了
2. SS-Pz.Div. "Das Reich" Pz.Kampf.Gruppe z.b.V.

有很多人對建商的定位很奇妙

建商如果跟王家的地位是平等的

有什麼權利要求王家做這做那 擺明了就是把建商擺在比較高的位置

這狗屁倒灶的法律是怎麼立出來的大家心裡有數

遵守法律就代表公平嗎

算了吧 唬誰阿

買賣本來就是兩廂情願才能成交

哪有什麼建商要買王家就得要用市價賣給他這種屁事


請原諒我用了很多屁字

因為我很難找到其他的字眼來形容屁

我實在搞不懂 當我不參加難道不能代表我拒絕 我拒絕也無法得到迴響 就這樣硬拆對嗎
如果我們的國家還一直是維持在這種狀況,就不會有外資願意將資金長期駐留台灣。

外國人是很看重民主的,他們會願意為了民主少賺;台灣人不在意,別人可是在意的很哪~


繼續違憲嘛,看看會因此嚇跑多少外資

海之子 wrote:
此言差矣都更目的為何...(恕刪)

如果年久失修,後代無力改建的老房子.....
王家剛好在建商來談之前就花了幾百萬剛整修好.所以他們是能自給自足的.因為是6代立足的祖厝.且建商的條件似乎也打不動王家.所以王家的決議是不想賣也不想參加的...
王家早在一開始就不願意加入都更 而郭元益大樓跟另外兩個單位也是一樣

但王家一直都被劃入 而郭元益大樓跟另外兩間就直接被排除

我個人認為建商的手段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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