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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人在等都更?

我住過公寓...但還是喜歡住了30年的透天!

因為我不喜歡心血來潮想做個什麼活動還要請示管委會

地我的想怎麼用就麼用....中秋烤肉就這一點對家中有

小朋友的人來講,是一種幸福阿!抬頭就看得到明月了...

師太不要怕是老枘 wrote:
我住過公寓...但還...(恕刪)


我想透天應該包含公寓吧.
整棟公寓若是同一人所持有.
應該就可稱為透天吧.
還是我誤知有誤.請指正.謝謝.
ellon wrote:
我想透天應該包含公寓吧.
整棟公寓若是同一人所持有.
應該就可稱為透天吧.
還是我誤知有誤.請指正.謝謝.


透天當然包含持有整幢公寓的屋主,
甚至包含持有整幢大樓的屋主(例如王永在的寓所)。

印度首富住的那幢27樓高的大樓,
也是透天屋,
因為整幢大樓都是他的,
一家五口,住一萬多坪,
600人服侍,九部電梯,一百多個車位,三個停機坪:
Antilia

今天有消息說都更條例要修了
從原來16項變成7項
然後合乎兩項才能都更
十一月會公告實施

不過不是放寬條件
是把條件收縮了
而且變的很苛
能達到這要求的應該是不多了
偽球迷 wrote:
今天有消息說都更條例要修了
從原來16項變成7項
然後合乎兩項才能都更
十一月會公告實施

不過不是放寬條件
是把條件收縮了
而且變的很苛
能達到這要求的應該是不多了


轉機之所在,
商機之所在。
老公寓行情,恐因此受影響,
但對於某特定資產配置的人而言,這是利多的新聞。

房子老了到最後還是要打掉重蓋就像車子老了舊了也是要換新的一樣
老公寓不肯都更大部分都是店面有經濟效益 不然就是地主太貪心
大部分人都是自私的 :房東怎麼會擔心地震呢 因為他也不住在裡面
而且他很可能住在豪宅裡
迪化商圈就是典型的那種超長的透天.

D大的財力應該足夠買整棟大樓!

dulinsu wrote:
只要年紀夠大的人,應該都住過透天,
因為台灣幾十年前的住宅模式,
就是許多面窄但狹長的透天屋(大多為一層樓或兩層樓高),
當時絕大多數的人,
都是住這類老透天屋(屋頂還是人字形式),
民國50年代大多數房子型態
小時候就是在這樣形式的房屋中長大的。

之後,也曾買過獨棟的兩層樓別墅,
室內約80坪,庭院約70坪,
做為假日渡假處所(平日還是住習慣了的大樓),
也常招待朋友烤肉賞月等等(例如中秋佳節時),
但後來使用頻率愈來愈少,
就把它賣了。

喜好是主觀的,
也不必浪費時間去說服他人何者為佳,
例如我住過傳統老狹長透天、庭院別墅、公寓與大樓等不同類型房子,
但我個人是習慣住有管理人員、電梯與地下車位的大樓,
這是個人的習慣與喜好,
而非標準答案。
當然假使有蔡宏圖或王永在那樣的財力,
住台北市精華區的整棟透天大樓,
對我而言,那更是完美。
忍忍忍
太武斷
實施者分太多也是原因
你有聽過捷運站前地主只分一半的嗎
而且還是台北市

七星中淡 wrote:
房子老了到最後還是要...(恕刪)
louissvs wrote:
迪化商圈就是典型的那種超長的透天.

D大的財力應該足夠買整棟大樓!


我這幾年疏於運動,很沒力,哪來的什麼力買整棟大樓?
連老爺吃得健康,應該比較有力吧?

有個朋友,
前陣子長輩分給他這類名牌透天一幢,
快樂的他,卯起來天天喝Grand Cru。

余望塵莫及也!

哈哈,今天下午收到都更處承辦人上級長官的函

大意是說我簽給實施者的那份同意書,都更處"不認為"是有效的同意書
(如果仍是有效的同意書直接駁回我的撤銷同意書申請)

都更處把球推給實施者,請實施者來"釐清"同意書存不存在,要"釐清"就一定要拿到我的和解書,否則只是建商的片面之詞。

一張是承辦人我不同意無後續,一張是承辦人長官要求實施者釐清同意書是不是有效,案子應該是絕對卡住了

真不知道怎麼會有建商異想天開,想要便宜吃我們這塊地,台北市捷運站前五五分,這...吃得下去?這麼多地主,總有個懂的人吧!
感謝文林苑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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