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a1 wrote:民主是尊重少數,但服...(恕刪) 你會不會太狀況外這不是大廈管理辦法理的不繳管理費不繳可以提交法院強制繳納這邊是獨門獨戶獨立的產權赤裸裸的強迫劃入又不是住在同一大廈或公寓裡 因為這有土地的持有或共有持分問題少數服從多數也要程序符合憲法保障的正義原則你要不要干脆說 有人故意不當兵不繳稅 都扯進來你家獨立產權無權被侵犯 這不是服兵役或繳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對你無言了
請問 王 家分多少 ~?一個基本問題,沒錯,不會因為拆了那兩棟市容會好一點。但是, 就個案來說,這是市容的問題嗎?還是政府的問題,還是建商的問題。就像。今天不動產價格滿天高漲。不是幾個人,動動嘴。耍耍嘴炮。就會降價。屋主就會便宜賣。不是嗎。回歸到最,不要因為一些,搞不清楚狀況。對人不對事,出張嘴不用負責的人。在炮聲隆隆。對誰誰誰開罵。抱怨誰誰誰。怪政府。怪王家。怪其他住戶。我只能說,有的時候,不佩服共產檔。在做公共建設的時候的迫力。但集權之下,當然會產生很多的不滿。台灣自由民主下。也產生很多問題。言語的暴力,太氾瀾自由。導致很多民眾被誤導。每次看到台灣的新聞。都會覺得怎麼會。事實被扭區。記者還主播還會摻雜自已的想法。新聞是報導是呈現真實。而不是扭區事實。房價這麼貴,怎麼不和其它國家比。物價這麼貴,怎麼不和其它國家比。油價這麼貴,怎麼不和其它國家比。民生物品這麼貴,怎麼不和其它國家比。台灣,沒有鎖國的條件。台灣就這麼一丁點,去別的國家看看,人家的稅收是要你所得的一半。抱歉,我講遠了。我保持中立。只是對很多事情的看法。回推現實面,而不是活在自已的象牙塔裏。房價也只是符合經濟學原理的,供給和需求面而已。今天要是自已的房開天價,相信也不會有那個呆B,會願意花大錢去買,不是嗎。我是中立 沒有 好與壞 只是對事 沒有政治色彩只是討論 沒有必要大動肝火 問題 只是要講出來 才有討論的空間不管是好的 壞的 都是最好的表達
有沒有違反憲法還是case by case都更法應該沒有反憲法要看這案件是否真的符合公共利益現在這案件看來是沒有你也不會影響公共利益又不像一整棟公寓都更 你不同意真的會影響整棟都公共利益若是去求解釋 若是判定這次的行為違憲頂多是造成地區以後有小透天的會不好都更
swdawebber wrote:整件事件只要建商重新...(恕刪) 台灣這樣沉淪下去~~!!比對岸還不如對岸一號招抗議就幾萬人~~~全村動員台灣打房只有口號抗議也成不了氣候這次真的吃相難看....跟扁家有的比..也許擔心下一屆選不上...先狠幹一票再說~!!
我是看到其他人在PO的地籍圖http://i1251.photobucket.com/albums/hh543/yourway2034/d6ccf802.jpg王家是801及803王家的803是沒有建築線因為804不是王家的那人說的對不對我是不知道不過有些圖是比較簡化…?
swdawebber wrote:整件事件只要建商重新...(恕刪) 釘子戶的勝利◎實際案例-1台北市(台北國際飯店) 林森北路+南京東路口三角窗卡一間爛房子(釘子戶)......◎實際案例-2台北市 (西門町 TIT阿曼) 西寧南路+武昌街口三角窗卡一間爛房子(釘子戶)......老實說..真是醜斃了!!!
wwwdevily wrote:哀.... 慘的是現在可以相信的法官也沒幾個了......有沒有被摸頭或是買通都不知道....硬要判你拆....能怎麼辦? 沒有強烈說不要, 就表示要了嗎? 什麼爛規定....如果有人非禮女生, 先把嘴巴捂起來....也可以說是他沒強烈表示不願意嗎? 太誇張了吧..(恕刪) 法院只講求證據,法官只會依白紙黑字上寫的判決,如果有人非禮女生,先把嘴巴捂起來..只憑這樣的講法,不能說是不願意,也不能說是願意,要不然,若跟老婆/女友也玩這一套,是不是也算強姦?把一堆你認為"強姦"老婆/女友的男人全都抓去關?
nalbuphine wrote:那人說的對不對我是不知道不過有些圖是比較簡化…? 現在沒有建築線,不表示不能申請,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依法申請要求指定,但是如果你沒有要改建,不會平白無故去申請建築線
kevinniba wrote:都更不是惡法請不要因...(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不要光看媒體一面倒就相信那是真理沒有建商會發心幫你免費蓋大樓王家三年來有太多機會在此次都更排除提出反對王家也耍嘴皮說他們也沒提同意等法院判決一面倒敗訴又訴諸媒體訴諸聲援團體浪費社會資源任何法皆會有其遺缺之處但既為普世價值大家在這個規則下各顯其招還是能險中求利王家如此~建商一樣如此只能說王家在此次玩過頭現在訴諸媒體的,跟聲援團體講的在一開始協調時就反對到底今日也就沒有所謂的文林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