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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Erichuangtw1980 wrote:
就記錄看,協調的步驟有少嗎?少了那一部分?

畸零地協調會。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協調的步驟完整,還是沒有結果,怎麼辦?

政府公告、徵收、拍賣。

這是有法律規定的,你自己還貼過,

Erichuangtw1980 wrote:
可以啊,大家來響應,舊問題先不談,否則再談下去,網友會以為我們在唱雙簧。

奇怪!要求大家不要提過去式的是你,老是問些已經回答過的問題的也是你。

你連要求大家"不要提過去式"這句話也是謊言嗎?

kuoyuan1 wrote:
畸零地協調會。政府公...(恕刪)


哈欠
想整合最大都更面積的樂揚不申請畸零地協調會,這我能理解;反正法律說可以多數決,現在大法官又掛保證說多數決不違憲。
但是,一直宣稱要保護祖厝,又知道都更法有強制性的王家,卻不申請開協調會就太匪夷所思了;他們應該急著申請開會避免被劃進去才對,除非他們就是一心想要被強制進去。
豆子小珍珠 wrote:
哈欠想整合最大都更面...(恕刪)

樂揚想整合王家,就是由樂揚申請協調會。

哪條法律會規定由想維持原狀的人申請協調會?王家只要直接說"不"就可以了,反正沒協調好時就是維持原狀,不正好是王家的要求?

豆子小珍珠 wrote:
又知道都更法有強制性的王家

你知道01有許多網友被控毀謗名譽嗎?

你以為他們不知道這條法律?

是因為覺得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王家也是一樣,身為台灣第一宗且是唯一一宗多數決+強制拆除的案例,誰會事先想到有建商敢玩到這麼絕?

豆子小珍珠 wrote:
哈欠想整合最大都更面...(恕刪)


最大? 郭家和廟都排除了如何最大 而且法規沒有定義獨立產權能用多數決
那法規有定義獨立產權不能用多數決嗎?就算不合理好了, 法條修了嗎? 他畸零地算哪門子的獨立產權...處處受限要靠別人.要不是法規限制....早就切出去了..誰管他.....老王家這塊要是貨真價實的獨立產權不是畸零地...那就真得抗真有理,造反絕對無罪,不要再說郭家跟廟了,人家早早就說不參加了, 可沒曖昧不明,不要就說不要,不要說從頭到尾不知道, 被拆穿了才哭哭啼啼說受盡委屈...然後換說一開始就說不要了, 阿不是說不知道, 怎麼又說一開始就說不要了, 還參加說明會..... 真是糗...現在走的這裡, 如果共識想要往前走, 那就一定得有所退讓, 拖久了公事公辦, 不一定對老王家有利..

Idnes wrote:
那法規有定義獨立產權...(恕刪)


你應該問:

在全世界,哪樣獨立產權,是可以由不相干的人,幫你多數決要怎樣處分的?
可以這麼做,鐵定天下大亂! 去年內政部長不也說過了嗎,這種作法是居住不正義!

事實上,他講得還含蓄了點,這簡直莫名其妙之至!
當然,也只有特別標新立異,以跟中央對幹的台北市為能事的台北市,才玩得出這種法令,
這種好好拆的結果! 與財產完全不相干的人,可以來投票決定這個產權的去向,
這不只在台灣不可能發生,更是世界級的笑話!

為什麼台北市之外的其他地方不會發生這種事? 不會"依法"發生這種事? 有沒興趣研究一下?


豆子小珍珠 wrote:
哈欠想整合最大都更面...(恕刪)


王家的目的在什麼? 維持現狀,為何要申請調解?
是發生被"卡都更""卡獨建"的臨建地,才有必要申請調解,不是嗎?

因為畸零地條款本身是對畸零地的唯一臨建地做限制,不是對畸零地!
畸零地的獨建問題是建築法規問題,與臨建地無關!

上面k大講得很清楚,畸零地地主拒絕合併使用,只須直接拒絕就可以!
問題是,如果發生拒絕後,臨建地"被卡"的狀況,那建地主人,為了解套,才必須申請調解!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畸零地地主去申請畸零地調解! 那是脫褲子放屁,無意義的行為!
如果畸零地地主,打算惡意卡都更,那要進行的也不會是畸零地調解!
他只要抓著現存的畸零地保護條款向地方政府申訴就可以了! 還調解什麼?

請先搞清楚,畸零地調解是在調解什麼事? 你就知道為什麼會如此了!

JJ輝 wrote:
王家的目的在什麼? ...(恕刪)



所以你認為,王家是要退出都更,而且在等畸零地協調,把王家退出都更,

但是,王家退出都更的意向,據王家媒體發言,祇對建商口述,.....蠻羅生門。


而且,

合建案適用畸零地協調,協調的關係人是畸零地地主和鄰地地主,

在都更案概要+都更範圍通過後,要改變都更範圍,就是要全體範圍的地主投票


在可以執行畸零地協調的都更概要送件前,

王家等不到畸零地協調,也不急?建商可以鼓動畸零地協調不成後,鼓動地主申請徵收,也不做。


難道王家和建商有默契的讓畸零地協調的時機流逝?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但是,王家退出都更的意向,據王家媒體發言,祇對建商口述,.....蠻羅生門。

咦!

你不是一直強調,王家不表態嗎?王家都說謊嗎?

那你這段引言,是何用意?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等不到畸零地協調,也不急?建商可以鼓動畸零地協調不成後,鼓動地主申請徵收,也不做。

王家為何要急?

文林苑之前,有多數決的例子嗎?沒有。

沒開協調會照過去的案例會怎樣?就是維持原狀。

看到沒,王家可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件多數決+強制拆除的案例,更有可能是唯一一例。
誰會事先想到,樂揚無法無天到這一程度?

樂揚敢玩到這麼絕,就要付出代價。

至於樂揚為何不申請徵收?去!連協調會都沒開,憑甚麼徵收?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你認為,王家是要...(恕刪)


你一直用高標準要求王家 為何不用同樣標準去要求樂揚 身為實施者的責任在你眼裡比不上王家道德嗎

之前多次說明樂揚責任問題 你全都無視


Idnes wrote:
那法規有定義獨立產權...(恕刪)


請告訴我在哪一條 就算畸零地有多數人頭一樣是獨立產權 還是你認為法規非常合理

逼王家都更能得到什麼失去什麼 只有既得利益者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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