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liu0323 wrote:
原建築物不是本來就已...(恕刪)
因為隔壁要蓋房子 , 你家又是畸零地
就必須要確定將來可以獨自申請建照的條件
不然畸零地就必須與鄰地合併
nelsonliu0323 wrote:
原建築物不是本來就已...(恕刪)
locomo wrote:
因為隔壁要蓋房子 , 你家又是畸零地
就必須要確定將來可以獨自申請建照的條件
不然畸零地就必須與鄰地合併
cazando wrote:
是有這個可能的,因為法規也是常常在做修正,地界和地目也會常常有所更動,以前合法的不代表未來也一定合法
請參照民法和土地法相關規定
不怕不懂,怕的是不懂還自以為懂而自願放棄了可以學習的機會
nelsonliu0323 wrote:
你們確定你們可以接受.....
我花了大錢買了東西蓋了建物時完全合法也申請合格
然後過了一段時間政府說....因為我法規改了
所以你以前的東西一筆勾消
你現有的東西一律充公、一律拆除、一律消失...
這....好像是共產國家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