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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JJ輝 wrote:
所以現在應該由樂揚表...(恕刪)



你都知道了,你所謂的被奪取者,被奪取的"下場",和不被奪取的"下場"。

你所謂的被奪取者,會不知道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都知道了,你所謂的...(恕刪)


別急著說王家怎樣,事情有先後啊!

原來你也承認這叫"奪地"了啊?
那麼前面Z大說的:合法強盜就是事實了,不是嗎?
別忘記最根本的事實: 土地是王家的,不是樂揚或同意戶的! 只要王家沒確實表達同意,
依法律硬上,本來就是在道德及正義上站不住腳的!

坦白說,王家沒有理由非認為會被奪地不可!
法律規定,並不表示地方政府會當真搞強制拆遷! 前面已有網友討論過:
這是地方政府的裁量,不是絕對,不然台灣不會到現在才搞都更好好拆!
因為過去台灣並沒發生過好好拆,不是嗎?
若沒發生文林苑案,你會知道台灣竟有地方政府,敢針對私人都更下如此毒手嗎?
因此郝市長也付出"民調第一"的慘痛代價..

沒發生過,你怎會認為自己是第一個? 會這樣認為才不合理!
何況現在事實表明: 這事是有問題及爭議的,短期內我保證不會有下一個!
Erichuangtw1980 wrote:
市府說3個月解決已經變成任內解決.......已經開始拖了...

因為樂揚、同意戶、王家,沒人願意退讓啊!單憑張副市長的努力,能做甚麼事?

我只是很好奇,北市府有一堆法規可以盯文林苑,讓建照提前到期(其實建照實值上已經失效)。
這是讓文林苑加快腳步的方法,為何北市府也不想做?

是打算拖到沒人關心的時候嗎?

看看E大的韌性,我想聞鄰怨有可能破20年的紀錄了!

近來選字十分小心,01的恐怖攻擊行動仍然持續上演中。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都知道了,你所謂的...(恕刪)


你也知道,

奪取者不依照業界常態做法,

偏偏要走險路鑽漏洞,

鑽漏洞鑽不過的後果,

奪取者會不知道嗎?


反正拖下去其實大家都沒啥傷害,

市府美河市、雙子星等都比這案子嚴重很多,

估計也不急在一時搶亮點,

王家還有其他產業不用擔心,

同意戶有大老闆還有補助款,

建商預收訂金部分只要金流操作得好足以支應這些開銷,

建商不想解決那就繼續拖下去~

讓大家看清楚都更鬧劇而已~


kuoyuan1 wrote:
近來選字十分小心,01的恐怖攻擊行動仍然持續上演中。


是在學習郝郝拆啦
亞利安星人 wrote:
市府美河市、雙子星等都比這案子嚴重很多,

說真的

歷任地方政府,和建商有這麼多糾葛的,北市府應該算第一。

明顯的世紀末亂像!
JJ輝 wrote:
原來你也承認這叫"奪地"了啊?
那麼前面Z大說的:合法強盜就是事實了,不是嗎?
別忘記最根本的事實: 土地是王家的,不是樂揚或同意戶的! 只要王家沒確實表達同意,
依法律硬上,本來就是在道德及正義上站不住腳的! ..(恕刪)



是不是奪地,我還沒有“定見”,

只是在想,

雖然你們也認同,不同意戶王家的土地產權,加入都更獲利,不加入都更土地失去建築價值,
一起都更才會共贏,破局共損。

但依照你們的觀點是,你們不認同”法律硬上“,


但是,

多數決如果有不同意戶,其實就是表決後硬上,

但是多數決對於“沒有提出意見”戶,能不能算硬上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雖然你們也認同,不同意戶王家的土地產權,加入都更獲利,不加入都更土地失去建築價值,

一起都更才會共贏,破局共損。


我沒有認同喔~請搞清楚,

都市更新不是一昧把樓蓋高蓋大塞更多人進去就是都市更新,

真正的都市更新必須考量到市容、交通、、安全、生活品質等等各種條件,

現在的都更講白點只是房屋翻新,


更何況台北還蠻缺資源分類回收場的,

50坪的中型回收場在台北可說是奇貨可居,

如果王家投入搞不好賺得更多~~

破局損的是建商而已,

除非同意戶私下簽了什麼奇怪的條約,

不然依約求償就可以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多數決如果有不同意戶,其實就表決後是硬上,

但是多數決對於“沒有提出意見”戶,能不能算硬上呢?



一群人在路上看到穿著火辣的辣妹,

走上前去問她說小姐一晚三千好不好?

小姐沒回話,

於是那群人就把她拖到暗巷了,

能不能算硬上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加入都更土地失去建築價值

我不知道你是甚麼出身?建築價值對你來說比天還大!

但是對某些人來說,建築價值不代表一切,甚至不具任何意義。

地是王家的,尊重王家的意見有這麼難嗎?
他們想要有一片台北市內的閒置空地,立個紀念碑來紀念王家人對抗建商+政府怪獸的豐功偉績,有何不可?
除非你是王家人,否則根本無置啄的餘地。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但依照你們的觀點是,你們不認同”法律硬上“2個字,

首先" 法律硬上 "是4個字。

其次
我是不認同建商 "玩法" 硬上王家。我更不認同你 "曲解法律" 鼓動硬上王家。

就是這樣,不要隨便曲解我的本意。

Erichuangtw1980 wrote:
多數決如果有不同意戶,其實就是表決後硬上,

要硬上之前,還有許多協調的步驟要做好。
不是人家反對,建商就可以硬上。

否則王家若是將土地分成37份,你認為這樣可以直接硬上文林苑嗎?土地分割只要幾天時間,王家現在還可以行動。
亞利安星人 wrote:
我沒有認同喔~請搞清楚,

都市更新不是一昧把樓蓋高蓋大塞更多人進去就是都市更新,

更何況台北還蠻缺資源分類回收場的,

50坪的中型回收場在台北可說是奇貨可居,

如果王家投入搞不好賺得更多~~...(恕刪)




不是一個50坪,是2個塊地,中間夾1塊地同意戶土地,



你們認為目前必須滿足不同意戶王家的條件,

如果條件是超過一個都更案能負擔的範圍,怎麼辦?


kuoyuan1 wrote:
要硬上之前,還有許多協調的步驟要做好。
不是人家反對,建商就可以硬上。...(恕刪)


就記錄看,協調的步驟有少嗎?少了那一部分?

如果協調的步驟完整,還是沒有結果,怎麼辦?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是一個50坪,是2個塊地,中間夾1塊地同意戶土地,

你們認為目前必須滿足不同意戶王家的條件,

如果條件是超過一個都更案能負擔的範圍,怎麼辦?



兩塊更好~

一個分類兼清潔區一個堆放出貨區~

環保又有規劃。

我沒認為一定要滿足王家,

不用再幫我扣帽子,

我已經告訴過你排除王家的方法了。

如果真如你和同意戶所稱,

王家要兩億,

那跟建商原本要給的一億差距還有一億,

請建商從那兩億管理費裡扣出來,

直接了結這個鬧劇。

管理費做什麼用的大家心知肚明,

不需要我在這邊講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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