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 ing wrote:因為台灣沒有畸零地強制拆遷的慣例! 同樣沒有都更拿其他人土地強行多數決的事實!...(恕刪) 你的認知錯誤,是都更範圍內的土地一起多數決,王家的決定同時也決定了其它同意戶的土地的未來,王家可沒有照自己在法院上的主張,依照流程退出都更,退出多數決的範圍。
ZZZ ing wrote:主事者台北市都更處處長及代表都公開說過可以變更設計,排除王家!http://www.wretch.cc/blog/arsham6377/31358769..(恕刪) 你還在把轉貼聯盟的部落格說法來扭曲事實,看看第一頁的說明吧,而且市府的媒體發言,和你自己ZZZing的發言,都更必須的合併畸零地。
魔彈の射手 wrote:你有本事就蓋回來囉...(恕刪) 我不是王家,我蓋回來幹啥? 再者若王家如建商派所言,擺明要賺一票,那拆掉何妨? 不管是賣樂揚或是等下次都更,難道王家舊宅就不必拆了? 你還搞不清楚,王家並不依賴那兩棟房子過活居住吧?其實我倒覺得,除了老人家真有意願重建外,其他人都不可能真正堅持重建!你還在相信E大師那套: 不能重建 = 強制拆遷啊?別再玩精神勝利法了,人家王家就是立於不敗之地,你得先學會承認這現實哩!!!
ZZZ ing wrote:我不是王家,我蓋回來幹啥? 再者若王家如建商派所言,擺明要賺一票,那拆掉何妨? 不管是賣樂揚或是等下次都更,難道王家舊宅就不必拆了? 你還搞不清楚,王家並不依賴那兩棟房子過活居住吧?其實我倒覺得,除了老人家真有意願重建外,其他人都不可能真正堅持重建!你還在相信E大師那套: 不能重建 = 強制拆遷啊?別再玩精神勝利法了,人家王家就是立於不敗之地,你得先學會承認這現實哩!!!...(恕刪) NO 我先前文章已經跟你講拆除跟拆遷的不同拉你還在拆遷啊?
Erichuangtw1980 wrote:同意戶需要反對記者會上報嗎?同意戶開的記者會,如果資料來源註明的不是是自救會,會有問題吧。就算是著名作家的文章,有人買版面登報,難道可以把作者寫成出資人嗎?還是會寫是作家吧。 這樣就是要概括承受了,因為上面就是寫同意戶自救會,不是在那撇清責任說是建商出資跟同意戶一點關係都沒有,你的說法反而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還故意模糊成作家文章勒,你可以去買廣編刊春上春樹的文章,看看會不會被出版社告。還有啊~不是說那位先生不是同意戶嗎?還人身攻擊我?結果呢?連署書都被人找出來了!你是不是又欠我一個道歉?
豆子小珍珠 wrote:文林苑條款?你是指違...(恕刪) 文林苑現在無法動工,問題並非你說的,而是。。。。。你可以自己去問台北市政府!如果"依法""依判決"都是你說的準,現在王家土地所有權為何還在王家手中呢?
文林苑現在繼續卡住的原因正好是釋憲,因為不溯及既往,所以呢~依照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說法,2012年4月2日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今日於市府受訪表示,土地所有權是王家所有,所搭起的帳篷有無非法,要看範圍是否佔到建商或其他住戶土地,這屬建設公司與王家間的爭議,「市府代為執行的部分已經結束了」。內政部函:土地所有權的法令解釋,還是要由主管機關權責衡酌。主管機關認定土地所有權確實還在王家,所以除非市府又想挖洞給市長跳,不然應該不會推翻早先的說法。而這會有甚麼問題?建商可以驅逐王家和聯盟的人,可以圍圍籬、可以拆組合屋、可以直接興建,依法這些都可以~是建商不願去做而已!重點在於,等到美輪美奐的大樓蓋好~要交屋的時候,訂戶和同意戶會發現她們的土地持份跟原本合約上打得不一樣~~因為那50坪還在王家手上......他們不交出來誰都拿他們沒辦法,市府八成也不會願意背這黑鍋來強制處分王家土地。更可怕的是,除了違約有得吵之外,到時候可能要打拆屋還地的官司......
Erichuangtw1980 wrote:如果你說的對,王家可以馬上叫人自己原地重建蓋回來不就可以了嗎,王家會蓋嗎? 您要出錢嗎?自己家被別人不明不白拆了還要自己出錢蓋?權利變換 我還沒查哈有空我在學一下畢竟要學就要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