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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bar0402 wrote:
這種打手在mobil...(恕刪)


是呀,看起來不缺你這個。

王家三天兩頭喊著要外界不要毀謗它,結果說的謊話全被拆穿

閣下那麼急著喊抓鬼,勢必內幕並不單純呀

嘴巴上面喊漠不關心,實際上卻比誰都還認真

跟王家一樣口嫌體正直呀...

bar0402 wrote:
可以靠多數決決定, 這是民主的笑話!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們的總統是個笑話
bar0402 wrote:
明明可以避開王家爭議戶...


也許是我漏看了哪一篇

能不能說明要如何做,才能不損及其他戶的利益的情況下將王家劃出

不用引用法律條文甚麼的,就只要拿支筆,跟紙畫給大家看就行

或者簡單點拿個小畫家就好,反正王家周圍的地圖版上一堆,隨便哪張都行

那大家再用以不強制劃入都更的前提之下,來檢視這個方法是否可行
kf211434 wrote:
bar0402 wrote:
明明可以避開王家爭議戶...

也許是我漏看了哪一篇
能不能說明要如何做,才能不損及其他戶的利益的情況下將王家劃出
不用引用法律條文甚麼的,就只要拿支筆,跟紙畫給大家看就行
或者簡單點拿個小畫家就好,反正王家周圍的地圖版上一堆,隨便哪張都行
那大家再用以不強制劃入都更的前提之下,來檢視這個方法是否可行...(恕刪)


bar0402 wrote:
我從不在意王家有沒說謊. 他們跟建商之間利益及是非, 也不是我關心的..
只有閣下一直想捅王家一刀, 進而當我是擁王假想敵而已... (恕刪)


bar0402桑,

就如kf211434大所說的,這也正是我指出王家的第二個謊,如果您不同意這是謊言,就畫個圖說明吧,我只想捅王家的謊言。

王家地圖 803被鄰地包圍無面鄰道路何來建築線,

捷運6米禁建區
801臨路位置在禁建區內
一早醒來就有這麼多笑話可看

我只問一點,覺得王家可以被劃出的網友

怎樣劃出,如何避開畸零地使用規則與都市計劃法來取得合法建照?

bar0402 wrote:
我相信是36戶逼建商...(恕刪)


只要不支持你的言論的都是挺建商的吧
36戶支持依法完成文林苑的都更又有何錯之有?

你大舉著私人土地不可奪和公共利益最重要的正義大旗子
對於相同受都更法的受害者和抹黑指責別人是建商的打手是如此的苛刻
你不覺得你自相矛盾的厲害嗎?


公共利益的觀點也可以更廣
建築業是火車頭工業
有了建案就有了就業機會就有了百業務流通暢的結果
甚至還有更多的裝潢家具的需求
而這些賺錢的人最後繳了稅
剛好你也得利了

不如你也來說說就你的觀點要如何的公共利益和如何的量化方法才能讓你接受
你倒是也說說看嘛

bar0402 wrote:
王家的就讓王家去... 管他袋地通行的... 那是王家的事!
...(恕刪)



建商重新設計,讓36戶能夠及早回家,這點我同意,
但你說的"管他袋地通行的",你認為可行嗎? 沒有違法問題嗎?

如果是違法的,那我們一昧的要建商去做違法的事,我們是不是犯了叫唆罪呀?
王家支持者有個很大的矛盾無法解決
他們既說這套法律是惡法,王家沒有遵守的必要;又要其他人全部都該依照這套惡法的規定保障王家的特權,精神錯亂了不是嗎?要求法律保障你的權利之時,是不是也該起碼尊重一下法律賦予你的義務呢?
bar0402 wrote:
民主政治對人類最大的貢獻,不是促使政府做了多少興利便民之事,而是阻止政府做了多少迫害壓榨百姓之事。以社會契約論審視,全民交付出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法律,與其說是為了促進全民福祉,不如說是為了避免各種人權危機——可能的兇手包括個人與政府。國家只能是維護人權的功能性存在,民主制度正是節制政府權力的工具。民主國家的納稅人餵養了一堆公僕(公務員、政客),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以公權力為全民排除各種生存危機與人權傷害;一切「增進利益」的舉措都必須以此為前提。
所以我對反王者那種: 王家必須為公益犧牲的理所當然心態...
這是反民主的...


民主,什麼叫民主, 人民作主, 民主的精隨就是多數決, 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王家CASE, 少數不願服從多數, 多數一樣尊重少數(是的,為了多數必須讓你犧牲現在這塊"祖產",但還是提供了對等的補償給你). hmmmm 反民主?? 科科...
(我猜又有人要說,全民投票強X你老婆, 你要不要服從, 這種例子)

"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以公權力為全民排除各種生存危機與人權傷害;一切「增進利益」的舉措都必須以此為前提。" 拆掉老舊房舍改建更安全的房舍, 不知道合不合乎上面這句..或是只有王家的才是利益才是政府要保障的,別人的都不用?

bar0402 wrote:
最好的民主政治政府, 不是給老百姓最多的政府, 也不是效率最好的政府..
(比這些希特勒的納粹政府倒比較強!!!) 而是最不濫權, 最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政府...
...
所以文林苑這種"集體利益"凌駕個人基本權利的的作法, 是非常不可取且嚴重之事...
個人財產, 可以靠多數決決定, 這是民主的笑話! 我們台灣正努力創造這奇蹟及笑話!


君主政治的國家到現在還不少, 號稱有全球最帥的國王,不丹國王,的不丹, 人民自稱是最幸福的人民..

民主是組成政府的方式之一而已, 君主政治不繳稅嗎? 沒法律嗎? 沒公務員嗎?
共產國家表示:...我也是要抽稅的..



有沒有住在民主國家, 享受民主的果實, 卻不願意承擔的八卦??

bar0402 wrote:
嚴格來說, 我沒想狠批建商, 建商最大問題是: 明明可以避開王家爭議戶..(恕刪)


請問「避開」王家的法源依據在何處?
原建築物不是本來就已是合法的建物
為何需要再次取得合法建照??
難道你家住的房子會因為隔璧在建新房子....就需要再次去申請一次建照嗎?

locomo wrote:
一早醒來就有這麼多笑話可看

我只問一點,覺得王家可以被劃出的網友

怎樣劃出,如何避開畸零地使用規則與都市計劃法來取得合法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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