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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kuoyuan1 wrote:
所以王家有神隱嗎?沒...(恕刪)


有沒有神隱,請看看第一頁第十樓的資料,

對於價格不滿意,王家可以提退出,沒有人要硬上,

包括電視上2100週末開講(2012-04-15), 同意戶李小姐也是如此問王家人為何不在都更案通過前的2年期間,提退出,王家人無言以對。
[embed]http://www.youtube.com/embed/tJvn10p0hy4[/embed]

王家對媒體和法院訴訟的說法,要退出可以參加公聽會表達意見,

王家在文林苑抗爭前後是說沒收到郵件,不知道“所有的公聽會和協調會”,所以無法提退出,

而法院依證據判,有收到郵件,不是不知情,而且王家其他媒體的發言資料顯示,王家有收到資料,王家知道都更,

知道都更,而且王家自己都說退出都更必須表達意見。王家自己不出席公聽會/協調會照自己說的流程提退出,

王家是自己放棄退出都更,沒人硬上。



Erichuangtw1980 wrote:
有沒有神隱,請看看第...(恕刪)


王家神隱了什麼? 你樂揚找不到人? 市府找不到人?

登門拜訪的紀錄呢?

不回應就叫神隱? 還真是你說就算!


如果要證明樂揚不是硬上奪取王家,那麼你必須提出與王家協調的紀錄,

請問紀錄呢?


王家不表達,你就硬上,那這樣你樂揚仍然是合法的強盜而已,這沒什麼可爭辯的!


王家是畸零地無法重建,那你樂揚自始至終有沒與其調解? 紀錄呢?


不要再滿口嘴砲胡言,若樂揚想證明自己非強奪王家,那麼相關紀錄請出示給大家看,

不是你咬著王家不表達,就表示樂揚不是強盜土匪!


你不願出示或根本拿不出樂揚調解及協調的紀錄,我就認定樂揚建設是依法硬上,

合法的土匪,不必再說任何一句廢話!



ZZZ ing wrote:
王家神隱了什麼? ...(恕刪)


請看看第一頁的說明,

要退出,王家人已經說必須參加公聽會表達退出,王家不去做自己知道的退出流程,怎麼排除?

說到記錄,法院的判決王家7訴6敗(一訴待進行中),不就是如此嗎。

你說的那一大堆,只能用來打嘴跑而已,王家的訴訟,可沒有用你的方法去提訴訟。

王家和聯盟的公開說法,和你的說法南轅北車,你的說法不靠譜吧。

先把你的說法,得到王家或聯盟的“背書”,再來提吧。


如果不是靠懶人包扭曲事實,哪能激起抗爭。


Erichuangtw1980 wrote:
請看看第一頁的說明,...(恕刪)




這個就難說了
跟公投題目一樣
同一件事,說法、目的會影響結果


今天要是演變成私人財產遭他人強奪
是判被奪者輸?還是贏?

法律只保護懂得人

Erichuangtw1980 wrote:
請看看第一頁的說明,...(恕刪)


我的說法必須去看懶人包或怎樣才確定?

你一再重覆無意義的廢話幹啥?


你樂揚建設沒有相關證明就是合法強盜!

1.沒有都更協調證明 (請附上雙方協商條件)

2.沒有畸零地調解證明

你不願出示或根本拿不出樂揚調解及協調的紀錄,我就認定樂揚建設是依法硬上,

合法的土匪,不必再說任何一句廢話!



法院只能背書文林苑程序合法,"可以"這樣硬幹(但是不是"必須"這樣幹!)

,而不能證明樂揚建設不是依法硬上,強奪土地的強盜!


也因為法院不能規定都更一定要怎幹,所以王家土地產權仍在王家手上,

無法進行權利變換! 請找台北市政府攤牌吧?






ZZZ ing wrote:
我的說法必須去看懶人包或怎樣才確定?..(恕刪)


你的說法能不能成立,先請取得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的認可,

王家和聯盟是說不知情無法反對,土地不是畸零地,

你的說法必須先否決聯盟和王家這2個說法,你的說法才可能成立。

你先和聯盟王家聯絡取得一致的說法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的說法能不能成立,...(恕刪)


還在盧是不是畸零地...

解套方法另一篇我有說了,

反正建商和同意戶要不要考慮也隨便,

早說過解套做法百千種,

如果還是堅持己利沒打算折衷或協調,

那請同意戶不用一天到晚在那把老人家推出來喊可憐了,

因為堅持原設計和坪數比有屋住更重要是吧?


一天到晚在那說王家說謊,

建商有沒有騙同意戶先拆屋?

建商有沒有跟自救會刊報紙抹黑王家是要兩億五億?

消防通道不夠寬還要拿人行道來充數是公益?

說好的王家簽名同意書呢?

明明可解的畸零地硬要操作成無解。


你們的所做所為沒有比王家或聯盟更高尚。

Erichuangtw1980 wrote:
請看看第一頁的說明,...(恕刪)

我看完了好幾遍,請問樂揚和王家協調出的結果在哪裡?
在兩年內,樂揚也不只依次拜訪王家,王家拒不見面的證據在哪裡?
說人家神隱,為何不說樂揚隱瞞王家拒絕都更的意願?

王家只是不想表態,也許是真的不想賣,也許是想要賣更高的價格,樂揚不也是想用較低的價格吞下王家?
這就是自由市場機制,價格由買賣雙方決定。

看看樂揚對同意戶隱瞞王家未加入都更案的事實,樂揚早知到王家的土地不好搞,只是想要用玩法的手段硬上,結果碰到一塊大鐵板。也好啦!讓都更法因此修法也算是造福後代。

同意戶真的想回家,直接找樂揚才有效果。
你真的想幫助同意戶,直接檢舉樂揚違反條約、公共利益不足、消防安全不合格,都可以逼樂揚加快腳步。
但你都不作,只知道對王家窮追猛打,這是怎樣的立場?大家心知肚明。只希望你公讀費領的開心,也能夠無愧於心。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的說法能不能成立,先請取得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的認可
王家和聯盟是說不知情無法反對,土地不是畸零地,
你的說法必須先否決聯盟和王家這2個說法,你的說法才可能成立
你先和聯盟王家聯絡取得一致的說法吧。

說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說謊的是你,
將責任推到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也是你,
你是說謊說到對不上嘴,自亂陣腳了嗎?

根據紅字,是不是我的說法受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承認就可以成立?這可是你說的。

那簡單,
根據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說的,樂揚是玩法的建商,這說法成立吧!
根據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說的,王家可以被排除,這說法成立吧!
根據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說的,你說的都是謊言,這說法成立吧!

那還有甚麼好討論的,完全根據王家或都更受害者聯盟的說法做事,不就結了!



根據藍字,只要承認王家是畸零地,且王家知情就好了,OK!

王家是畸零地,請問文林苑開過畸零地協調會嗎?沒有。手續未完成,文林苑根本不合法。
王家知情,建商更知道王家不願意參與都更,並欺瞞同意戶。王家不對,建商也有錯,文林苑不合法。

都不合法的建案,有啥好討論的,請樂揚將房子蓋回來再談,不就結了!


還有,你要不要先和聯盟王家聯絡取得一致的說法。不然是自打嘴巴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的說法能不能成立,...(恕刪)


我想看到的只有兩樣東西,你拿不出來,樂揚建設/同意戶就是合法的強盜!

法院只能幫你背書你這叫"合法"而已,至於強盜土匪,樂揚建設是當定了!

1. 樂揚建設與王家間都更條件協調

2. 針對王家畸零地問題,召開的調解會



跟你玩這麼久了,你出哪招,我就是老招應戰,因為,只要樂揚建設沒誠意

排除或妥協,你答的任何一句話,絕對是廢話!


都更聯盟。。。 王家。。。。 法院判決。。。。

都可以幫你答了,如果你出點錢讓我來自問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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