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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Erichuangtw1980 wrote:
就是因為良心和同情心...(恕刪)


E大師,為什麼你老認為你想怎樣說就怎樣說?

你一年來的假話空話跟廢話,換到了什麼? 好好拆?


要都更的不是王家,排除的責任也不在王家身上,請問你要王家幹啥?

王家的訴求也不過是排除跟重建,至少表面上如此,

重建確實有問題,但這是王家與市府間問題,與你樂揚無關!

除非王家揚言,如果不給予重建,就要直接干涉其他地主的都更! 這件事並沒發生!

而排除不過是彈指間事,端看樂揚陣營願不願宣布放手!


我再講一次: 可不可以做,是你送案後人家都更處接不接受才準!

當你樂揚陣營根本不願意排除王家,那麼還談什麼技術上有沒問題?

你根本不夠資格談這個! 而且沒有台北市府的認定,談什麼都是空!


我只告訴你,除非你確實送案被拒絕,否則你講的一切"不可排除"通通是沒有根據的猜測!

毫無說服力可言!


以後,你可以繼續無限迴圈講什麼因為不能重建,所以無法排除的假話,

沒關係,我也照你的模式回你: 把排除同意書交上來再說,或直接宣布願意排除王家,

在沒有看到這兩項之前,你都完全不必在我面前廢話!


樂揚及同意戶自己都沒有誠意去排除王家,還奢談什麼有沒辦法排除? 你搞笑我可不想跟你當白癡!

沒關係,你有時間,我也有時間,

我不認為你繼續耗下去會得到什麼!




Erichuangtw1980 wrote:
排除王家之前,就必須先要把王家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開路到後街拿建築線,


亞利安星人 wrote:
早就說過法規不是重點,
重點在同意戶和建商的意願。
解套辦法當然有~
最簡單的就是王家加入都更原地重建,
這樣建築線的法規就不適用於新建王家,
因為就規劃上來說王宅跟文林苑是共用出入口的,
實際上側邊圍牆開個門讓他們進出就好,
台北的幕府十六去看看就知道了~
一切只要建商和同意戶願意就可以~可能嗎?
同意戶早就表達不願意~誰都不想權益受損,是吧?
那就繼續拖著~

反正離財神酒店20年的紀錄還遠的很


亞大提供的訊息,你研究了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畸零地自己無法改建繼續卡都更 Vs 蓋好屋子大家有房子住。


個人造業各人擔,你何必擔王家人的心呢??

kuangx2 wrote:
個人造業各人擔,你何...(恕刪)



王家人的出入是一回事,

第一頁有說明,合法的都更案或建案,不可以讓鄰地失去改建的機會,否則拿不到建照。

是都更案被卡住。


kuangx2 wrote:
最簡單的就是王家加入都更原地重建,
這樣建築線的法規就不適用於新建王家,...(恕刪)


這個方式在第一頁第四樓的分析就有提到,

王家看來不是走這條路,

走這條路,王家的土地就會和其他的地主的土地合成一塊,產權共有。
Erichuangtw1980 wrote:
就是因為良心和同情心,才會希望王家和聯盟回頭是岸,
畸零地自己無法改建繼續卡都更 Vs 蓋好屋子大家有房子住。

因為你享有大房子賣好價錢,所以別人一定要貢獻土地。這叫良心或同情心?

這應該叫貪心不足蛇吞象吧!

文林怨排除王家,可以立刻蓋房子大家有得住 vs 同意戶貪心不想排除王家,結果魚死網破,大家一起沒房子住。

這樣思考才叫面對現實。

事實上,同意戶自救會的少數人死都不想放棄王家。但同意戶多數人只想快點解決問題,甚至不反對排除王家。

這個自救會的背景和廣告經費來源,大家都很清楚,
每次做事都雷聲大雨點小,
只敢質問市府和王家,對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可是麻吉的很。

以上事實代表些甚麼?大家心知肚明。

就只能祝文林怨 拖到深處無怨尤!
Erichuangtw1980 wrote:
第一頁有說明,合法的都更案或建案,不可以讓鄰地失去改建的機會,否則拿不到建照。
是都更案被卡住。

說過很多次,這種情形要召開畸零地協調會,建商才有請求徵收並拍賣土地的機會。

文林苑根本就是建商故意被卡住,以便藉此名義併吞王家。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看來不是走這條路,

你和王家很熟嗎?

你管人家要怎麼處置私有財產!

kuoyuan1 wrote:
你和王家很熟嗎?你管...(恕刪)


這個應該在都更案通過前,就必須協調,不是神隱後,才說不知情無法反對。

很多你的問題,開版第一頁就有說明,看看先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個方式在第一頁第四...(恕刪)


王家願不願接受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你樂揚願接受如幕府十六般的整體設計,

提出來研究,那麼至少可以表達樂揚建設確實不想貪圖王家土地的決心!

王家你用自家去搞權利變更自己享用,我樂揚不要! 段董敢嗎?


什麼動作都沒有,要排除不排除,要改設計又不肯改,基本上就是一直否定其他任何

讓樂揚無法取得原有利益的方案,請問你這樣要騙誰?


說不貪圖人家土地,想排除人家,但連最起碼的公開宣誓也不願不敢,

那麼還要解釋什麼嗎? 那些"不能排除"的理由只是你"不願放手"的藉口罷了!

當然,樂揚也有權這麼主張,只是,既然如此,就把那張假"不能排除,所以硬上"的無辜面具撕下來,

直接擺明: 我就是有法律,我就是想要,所以我要硬幹! 這樣還不失有點格調的合法土匪本色啦!


想當妓女(合法強盜奪地)又想立貞節牌坊(都是法令的錯,我奪王家土地很"無辜"),這樣的建商說不爛不邪惡,那就沒天理了!

一整年來,你E大的立場就是這麼不堪,不管你代表的是同意戶或樂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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