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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ZZZ ing wrote:
這條是台北市政府法規最大問題,被批得最嚴重,你還敢提?...(恕刪)


既然你說是被批評的最嚴重,就告訴網友們,

是如何被批評,如何改?

總不會你說這條法規有問題,卻說不出所以然。
Arlington wrote:
哇, 說得好棒, 好強喔

那請問現在文林苑是蓋了沒?
你是大法官? 還是? 你有解釋法律的權利?
都沒有嘛, 那你是在瞎扯啥?
還權力轉換? 現在是換了沒啦?

對於民主的概念完全不懂還在這瞎扯
按照你這觀念, 如果要郭台銘的財產直接投票就好了.....
還是你家在哪? 大家來投票把你家轉換到綠島去好了 lol

E大師在這個討論串已經被打臉打到腫起來了
你如果只有他的一半, 麻煩多去練練, 沒點本事真的不要班門弄斧
這樣會很丟臉喔 ...(恕刪)

你提出了甚麼具體的東西來打臉啊?
你這麼棒,王家蓋回去了嗎?

照你的觀念,只有大法官有解釋法律的權利?
那麼法官律師在法庭上....念法條就好?
然後每每開庭都請大法官來解釋法律條文加上判決?
那這九名大法官忙死啦...

大法官的權責都沒搞懂也來討論..
大法官的主要職權為解釋憲法

然而文林苑是否違憲也不是我解釋的
大法官認為文林苑案多數決並未違憲,拆除王家也並不違憲

你的共產理論乍聽之下好像有點道理,但你拿郭董的產權來說之前
1.有沒有提出為何我要跟郭董的財產共產的理由?
2.有沒有提出我跟郭董財產共產化所適用的法條?
3.有沒有提出郭董財產跟我共產後郭董應得的補償配套?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你知道夫妻之間若沒有特別就財產制度做約定,就以聯合財產制為依據?
夫妻結婚的一瞬間,財產就被"共產"了,你要不要去抗議一下?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他的公司是否能夠被非合意併購?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他要不要繳稅?要不要繳罰單?

至於為何要投票讓我家轉去綠島,你講得出理由我再跟你討論好嗎?

實在不想打你臉,加點油好嗎?
如果我只有他的一半,這一半就打你臉了,那就請你多練練再來....
Arlington wrote:
私人獨立產權怎多數決?

你怎不跟郭董多數決"共產"一下? 哪個國家法律規定可以針對私人獨立產權行多數決?

拜託,這種水平拿出來現寶,有沒搞錯?


E大師? 是啊,他水平是略勝你半籌,但也就那半籌了,滿口建商立場,

只願意接受利於己方立場的法律及裁決,其他通通不接受!

這種等級你當個偶像當個寶? 天啊!!!!

文林苑有沒問題,大家一清二楚,去年四月就知道了,還在玩?

當然,只要不利於樂揚奪取王家的理論,我們偉大的E大師絕對不接受或無視!


所以,現在文林苑動也不動,完全與這位老兄預測不符! ..(恕刪)

我發覺你對別人的文章理解力很低
我只是婉轉的告訴你,我覺得E大的程度比你高很多,尤其是EQ,你卻覺得我把他當偶像?

好吧你要廣泛的討論私有財產
你的共產理論乍聽之下好像有點道理,但你拿郭董的產權來說之前
1.有沒有提出為何我要跟郭董的財產共產的理由?
2.有沒有提出我跟郭董財產共產化所適用的法條?
3.有沒有提出郭董財產跟我共產後郭董應得的補償配套?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你知道夫妻之間若沒有特別就財產制度做約定,就以聯合財產制為依據?
夫妻結婚的一瞬間,財產就被"共產"了,你要不要去抗議一下?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他的公司是否能夠被非合意併購?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他要不要繳稅?要不要繳罰單?




魔彈の射手 wrote: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你知道夫妻之間若沒有特別就財產制度做約定,就以聯合財產制為依據?
夫妻結婚的一瞬間,財產就被"共產"了,你要不要去抗議一下?





這裡因為發生了"結婚"事實
所以財產制度有變化
很容易理解



就這個例子
如果要想處分誰的財產
首先要跟他結婚

yungtechen wrote:


這裡因為發生了"結婚"事實
所以財產制度有變化
很容易理解



就這個例子
如果要想處分誰的財產
首先要跟他結婚


同樣的,當政府公告都市更新範圍的時候,範圍內業主對其土地以及產業的處分權就受到相關法令的管制
不就是一個<民粹>,讓簡單變得更複雜的代表
那些隨之鼓動的人
那些導演
那些學生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在網路更盛的時代裡,只要你腦動的夠快
只要你能挑起<民粹>來支持你
你就能翻轉
你就能掌握…

後來的一件<反媒體巨獸>搞得沸沸揚揚
招來<熱血學生們>的爭相轉載、持援、按讚…
後來其中的壹電視敲定賣給<年代練台生>
卻不見這些人反對
不也是利用<民粹>讓最不看好的人<翻轉>的又一件?

魔彈の射手 wrote:
你的共產理論乍聽之下好像有點道理,但你拿郭董的產權來說之前
1.有沒有提出為何我要跟郭董的財產共產的理由?
2.有沒有提出我跟郭董財產共產化所適用的法條?
3.有沒有提出郭董財產跟我共產後郭董應得的補償配套?


需要理由? 需要法條? 笑死人, 這些都是人定的, 有理由有法條怎麼台北市政府不繼續幹下去?
你這麼行怎麼不去告台北市政府? 來的會的好嗎?

魔彈の射手 wrote: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你知道夫妻之間若沒有特別就財產制度做約定,就以聯合財產制為依據?
夫妻結婚的一瞬間,財產就被"共產"了,你要不要去抗議一下?


看到這句就知道你的程度到哪了......
結婚是不是要雙方簽字? 王家簽字了沒? 拿出證據來看看?
還是你認為只要大家同意, 你就可以取林志玲


魔彈の射手 wrote: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他的公司是否能夠被非合意併購?


不要寫這種來打自己臉
郭董的公司是公開發行, 王家的房子哪時候上市? 拿點資料來看看嘛

魔彈の射手 wrote:
當你認為郭董的私人財產不可動搖之時
他要不要繳稅?要不要繳罰單?


這句話根本是莫名其妙, 張飛打岳飛....
郭董繳稅的錢是要拿去分給建商?
多練練好嗎? 這樣戰鬥力太差了

臉痛嗎? 找點會的啦......

Erichuangtw1980 wrote:
開版的內容你們都沒有提供過修正意見,就可說打臉?

估計你連開版文都沒看完。

想打臉,現在開始努力不遲,


有興趣,你也來一起想想,


你都被打臉打到要掛急診了, 難道都忘了???

王家危樓的鑑定報告? 都大半年了還沒拿出來耶???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如Z大說的,文林苑不適用多數決,

那麼,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法規,怎麼改?


我們大家都在等你去告台北市政府瀆職阿, 怎麼還不行動?
網友跟你約去丈量都不敢了, 我實在不知道你討論這麼久還有啥意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
既然你說是被批評的最嚴重,就告訴網友們,

是如何被批評,如何改?


大家已經提了幾百次了, 只有兩種做法

1. 建商出價把王家買下, 大家都開心
2. 建商更改設計把王家排除, 王家要當垃圾場要種菜都是他家的事

有很難嗎? 你管他是不是袋地畸零地, 怎麼沒看到你去管花蓮還是台東的畸零地?
來這套, 如果不是為了錢, 需要在網路這樣搞嗎?
台灣的法律對天龍國人是很難理解的
最新消息

台灣的檢察官 將王家駿先生毀損罪起訴
台灣的檢察官 對樂揚 放貨櫃屋 在王家的土地 ,並無刑法竊佔罪的問題

當然 天龍國人那管台灣的法律
呵呵~

dirtypoint wrote:
台灣的法律對天龍國人...(恕刪)


雖然不是天龍國人,可是我的確很難理解。。。

這些問題跟王家產權有何關係?

如果台北市政府不認可,不強制,法院是憑啥將王家土地移轉給樂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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