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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人在等都更?


dulinsu wrote:
敦化林蔭第一排最資深...(恕刪)

以目前的狀況來說,權狀不會少,室內面積縮減免不了,公設比問題
住戶這問題我的回應都是,權狀不會少,單價會更高翻倍,室內面積就不要跟我說了,要賺多少你才會滿意???
給你比現在大的室內面積,然後總價值跟現在一樣可好???

我是覺得都更跟一般老舊改建該分開,都更一定要設計公權力的介入,少數服從多數,因為都更是站在大格局
有關獎勵方面應該多開大門,這樣才有誘因,搞到改建也不成,都更也不成,這部法是要叫人民都不要改變就對了......真是殘念

捷運汐止民生線這條喊出了取消直線要轉接機場時,中興大學到松山機場間沒有站,我都想去捷運局找合作
a大
要成案門檻是三分之二
最少要接近70趴

也不能說人家貪心
要人家已經拉皮整理好的房子拆掉 配合你 都更
確實是有難度
人家住得爽爽的~幹嘛拆

除非你的條件比他現在住的好
幹嘛配合?

我看是有難度啊
都更~文林苑後少一顆章都不行

建商都會說他玩的是都更後的價值
可是我要玩的是實坪
這就理念不合了

除非您還有祕技沒在網路上公開講
哈哈,我也有留幾個最重要的建商如何吃人夠夠沒在01上說
這事吃力不討好,只能祝你成功了!
順便來談談公務員的腦袋好了
Ubike最近很紅,用的人很多,但是有何用?真的很難用
又沒辦法提供捷運族使用,事情作一半的
敦化北路上的Ubike能騎去機場???根本沒辦法....

台北市絕對有本錢能提供綠色交通工具,棋盤式公車搞不成,棋盤式腳踏車根本不是問題
敦化南北自行車道鏟除後.....才推出Ubike........
也是啦~~~一個錢花一次就沒搞頭的東西.....一個往後每個月還有搞頭.....
哈哈哈!
bcn2718 wrote:
a大要成案門檻是三分...(恕刪)

不要說拉好皮的這種,住戶三年前裝璜的那種都有人沒簽給我,但也有去年裝璜的人簽給我
我在公告裏是有寫一段,本次改建無建商參與,所以沒有所謂釘子戶問題,只有同意戶與不同意戶兩種
不同意也沒關係,但請把理由說明,這樣我們在未來權利分配時好預作安排

先知道問題後,將來設計時好將相同意見的人整在一起
至於我是不會求爺爺告奶奶,我作義工也不會多分到好處,根本不會去求答應
所以我才說自助後等人助,最後靠天助就好了
反正我又不睡那兒.....不怕地震的

我的態度都是意見不同沒什麼,這很正常的,找解決方案較實在
真要室內面積到一樣也不是沒辦法......梯廳間設計用點心......
整層都是你的時候.....根本沒有公設問題......
再搞個約定專用......A更大的空間
先隨便給幾個參考
塵封往事
繼續服役中,自刪


achitsai wrote:
真要室內面積到一樣也不是沒辦法......梯廳間設計用點心......
整層都是你的時候.....根本沒有公設問題......
再搞個約定專用......A更大的空間

achitsai wrote:
真要室內面積到一樣也不是沒辦法......梯廳間設計用點心......
整層都是你的時候.....根本沒有公設問題......
再搞個約定專用......A更大的空間


這種方法用於貴大樓,
難度較高,
因為大多數的所有權人,擁有的坪數並不高,
所以都更後分配回的面積不高,
較難做一層一戶的規劃(也就是表面上是公設,但實際上屬於住戶單戶使用)。

假使真能規劃成一層一戶,
當然就可以減少『使用面積較原有為小』的阻力。
dulinsu wrote:
這種方法用於貴大樓,...(恕刪)

我的建築未來規劃是一層一戶到2戶
目前的一樓與二樓已是一層一戶
剩下的住戶其實擁有百坪但分成2戶到3戶也有多人
所以權利轉換時,住戶就要進行合併
對資產處理有相同意願的人作合併,已有相當比例的人想作包租公,我就整合他們所有的坪數權利,合併到特定樓層,將資產股權證券化,管理商業出租,依比例拆分租金,這也解決目前不同座向樓層的利益問題

最單純的想法是所有住戶都交出來,別跟我說要住這,100坪到200坪的居住空間,大家又不是不認識.......現在合併戶80多坪只住2個老人就好幾戶

我看了最早期剛交屋的資料登記發現,當初設計的戶數只有現在一半,後來不知怎麼分戶的???
反過來說,方法也可以倒著用,堅持要住的你就去買其他人的來湊,多個10坪空間有,天阿~~~~10坪空間我看值2000萬了,住戶要賺的自己去努力......哈哈哈!

進行到某個程度後我會提出絕對收購價,也就是高於市場行情的價格,進行一波清場,如何讓絕對收購價遠遠高於市場行情,能讓其他住戶甘願退出,這就是關鍵點之一了

bcn2718 wrote:
哈,20年前我台北車...(恕刪)

小時候我家有個店面一樓加B1+2樓
樓梯間是可以通B1,但我家用鐵格柵鋪上,樓上住家可以停單車
一樓內有內梯可通B1及2樓
加油!沒有住戶間彼此的共識與共同約束(譬如說對他的房子多有感情的,多給他10坪就可以含淚帶笑簽下同意書的),要向政府多要些容積恐怕不容易啊!

建議architsai大, 您可以參考仁愛路與光復南路口的仁愛尚華大樓,算是住戶自辦都更成功的案例,忘記往上多蓋兩層還是三層,把多出來的容積拿出來賣,負擔所有的營造費用。

achitsai wrote:
我的建築未來規劃是一層一戶到2戶
目前的一樓與二樓已是一層一戶
剩下的住戶其實擁有百坪但分成2戶到3戶也有多人
所以權利轉換時,住戶就要進行合併
對資產處理有相同意願的人作合併,已有相當比例的人想作包租公,我就整合他們所有的坪數權利,合併到特定樓層,將資產股權證券化,管理商業出租,依比例拆分租金,這也解決目前不同座向樓層的利益問題

最單純的想法是所有住戶都交出來,別跟我說要住這,100坪到200坪的居住空間,大家又不是不認識.......現在合併戶80多坪只住2個老人就好幾戶

我看了最早期剛交屋的資料登記發現,當初設計的戶數只有現在一半,後來不知怎麼分戶的???
反過來說,方法也可以倒著用,堅持要住的你就去買其他人的來湊,多個10坪空間有,天阿~~~~10坪空間我看值2000萬了,住戶要賺的自己去努力......哈哈哈!

進行到某個程度後我會提出絕對收購價,也就是高於市場行情的價格,進行一波清場,如何讓絕對收購價遠遠高於市場行情,能讓其他住戶甘願退出,這就是關鍵點之一了


很棒且宏觀的計畫,
若能解決小坪數但不想搬離此優質環境屋主的問題(若規劃成一層兩戶,這些屋主應該很難住回原大樓),
則此案就有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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