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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精神病患無法溝通

大概明白
房子賣掉,買新房
把姐姐趕走
你又說你姐懶惰,不肯找工作
但卻領有身障卡

基本上姐姐領不到半毛錢
靠你施捨給錢度日
改天你女友不爽,不肯給
那姐姐就變街友了
養小孩還未成年時,就要說成年後得搬離,不讓小孩倚靠啃老,這樣才能避免很多問題。

換房是家裏環境升級的好策略,但遇到精神病的家人,很多無法優化。建議樓主先解決父親腳爬上下的問題,外面短租也都行。

至於房子,就自己出去貸款買房,不要動老家。家家難念的經,能搬出去是好事,日後父母老病加姐精神病加重,才是最需要擔心長照的事。

老家房子是來付這未來債的,不是現在用來換房升級。就像明末清初,認清楚局勢,才不會高舉反清復明,作出這樣不合時宜的事。
weidennis wrote:
您們好,家中我姐姐...(恕刪)


你們也沒替樓主想,姊姊有精神疾病他怕哪天發作拿刀殺人或自殺..............身邊有炸彈誰不怕阿(房子還變凶宅..........).

上面都講得很偉大但能做到的有幾個人,樓主也有生活壓力.

一浮雲

weidennis wrote:
家中我姐姐患有精神疾病有拿輕度卡


只能勸你慢慢溝通她是你姐姐,

如果太強硬她想不開你會遺憾一生.
White bear wrote:

樓主爸爸腳開刀要休...(恕刪)

嗯嗯這點明白
爸爸腳傷有一天會好
但姊姊的病一但被家人放生,只會惡化
留有老家在外暫租是一時權宜之計,讓老父康復之後可二邊照顧或被照顧
用空間換取時間可短暫喘息
再慢慢思考未來該怎麼處理為宜
一時半刻樓主衝動之舉恐突增遺憾

weidennis wrote:
您們好,家中我姐姐...(恕刪)


要不要先跟其他鄰居溝通看看,在樓梯加裝樓梯升降梯,就可以兩全其美了。

除非樓主用意是要趕走自己的姐姐。
若不願意跟姊姊同住,也希望未來不要有太多爭議與瓜葛,可考慮把老家賣掉,買兩間房。
一間給樓主跟父親,另一間給姊姊。

朋友有類似的問題,念在手足之情以及讓父母不用擔心百年後姊姊的生活問題,朋友把老家賣掉買了兩間房子,一間與父母妻兒同住,一間過戶給姊姊。
且為了不讓親友說閒話以及不讓不願工作的姊姊有所怨懟,賣掉房子的錢是平均分攤再買兩間房,朋友自己再貼錢換較大間的房子。後來姊姊打官司並且四處造謠認為老父親將不動產放在弟弟名下不公,但因為朋友賣房後平均分攤,因此沒出什麼問題。

人難免有私心,建議樓主處理這種事情要公平公開,免得未來問題更多,也落人口舌。


這篇會爆嗎

賣舊房,踢走輕障親姊
買新房,方便腳受傷老爸上下樓


這種文章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小丑與白癡的差別,就是小丑知道什麼時候該停止表演
藉由爬3樓的樓梯達到復健的效果這樣才好的快,孝道最主要是著重在於善勸導善幫忙善成長,改掉自己不好的習慣及善勸導家人遠離不好的習慣。
除非是不缺錢(想增加收入可以看這個影片連結),否則不需要給自己找麻煩去外面買一間房子及租一間房子,這樣反而加重自我負擔及遠離了對家人的觀察保護。
與家人的相處應多多著重於自由、平等、博愛的方面發展,有需要時互相善勸導善幫忙善成長,不要給自己及對方或家人太多過度的煩惱、負擔或壓力,因為一般人的煩惱旋渦及追求慾望的不滿足可是一點都不輸給神經病的患者,要小心,這篇文章連結可以讓每個人知道一般人只要養成不正確的連結與連想的負面習慣的話,結果會跟患有精神病患者一樣悲殘,切勿輕視。

阿呆徐 wrote:
樓主就是想跟姐姐切割...(恕刪)

+1

長大就要獨立的
精神病雖然可憐
但沒有法律規定要平輩照顧
父母親照顧到自己不行了
就請姊姊自當獨立
哪有弟弟照顧的道理
哪哪天弟弟掛了
姊姊還沒死
不就還要弟弟的兒子女兒照顧嗎?
這不符合台灣習俗吧
大部分的人只會照顧父母
有幾個照顧姑姑的
再說了大家只說到家產平分的部分
哪姊姊有照顧父母親嗎?
沒照顧還啃老
弟弟自己要照顧父母親
家產還要跟姐姐平分?
哪公平嗎?
如果是現代作法一起照顧
或一個出錢一個出力
哪家產平分還沒話說

照傳統父母親兒子照顧
哪分產傳統上女生也是沒分的份
哪有分產照現代做法
照顧父親就弟弟的事?
女權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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