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建議你去國稅局檢舉他們,房東很多月入收十萬以上百萬以上的收入,但都沒有申報個人所得收入,在台灣社會很多高收入出租屋業主卻對國家社會完全沒有貢獻,房屋稅他們本來就應該繳了卻以此加諸房客身上做威脅,只要這個政府沒錢就漲油水電都圖利富利,上班族賺兩萬多就要繳稅,怎麼台灣人忍耐力這麼好,不要加諸在什麼打房身上
房屋稅率 跟 所得稅率 比起來 根本不算什麼。想漲價 還牽拖 一對理由。 直接說我就是想漲價有這麼難嗎?建議如覺得太貴就 搬家 並 附帶記得跟國稅局 依法於今年五月報繳去年度繳交之房租總和之所得稅可減免扣除額。讓房東依法繳 房屋出租所得稅 及地價稅,千萬記得。 一切依法行事即可。 當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樓住的標題是因為政府的打房策略採取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 造成囤屋(尤其是豪宅類)的房東需要繳交比過去高出很多的費用, 因此轉嫁給租戶.這種做法就是跟租戶打算把房租變成支出抵稅的時候, 房東一樣會把房租收入衍生的稅金加諸在租戶身上, 租戶揭露越多, 需要繳納的租金就越高.這種做法其實是兩面刃, 一方面會砍到囤房的建商(售價太高賣不掉等等), 一方面也會讓租房的市井小民慘兮兮, 因為房東會轉嫁房屋稅到租金上, 所以當初才會有不少人反對.
birdbird2439 wrote:誠心建議你去國稅局檢舉他們,房東很多月入收十萬以上百萬以上的收入,但都沒有申報個人所得收入 各位怎麼知道沒有申報個人所得收入? 也有房東是跟房客說好歡迎報稅, 只是租金比較高.也歡迎大家申請柯P聯開宅, 保證可報稅, 又會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