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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柯P頂加違建三間改成兩間即可不拆的政策!!


扣西雄 wrote:
報載226棟違建部分...(恕刪)


本來一開始就是頂加+3間即構成拆除條件, 所以改成兩間就可以了.

但是三間構成公共危險, 兩間卻不會, 這個理由以及相關說明希望可以清楚一些. 是理論還是統計?
TC
這是鼓勵建違建嗎?大約打7折,似乎可以把買房子的錢投資在這了。
如果是這樣。
那全台何需守法?
買屋後就開始蓋違建,有事找議員,再小改一下,就不用拆。
真的好好喔,幹嘛要守法?

8859K wrote:
本來一開始就是頂加+3間即構成拆除條件, 所以改成兩間就可以了.

但是三間構成公共危險, 兩間卻不會, 這個理由以及相關說明希望可以清楚一些. 是理論還是統計?


可上網查一查相關規定 (103年度臺北市都市及建築法令說明會)及說明簡報
對於違建定義有很完整的說明及解釋

這個政策應該是針對把頂樓隔成很多間套房,完全不留逃生通道/避難平台的屋主下手吧~
隔兩個單元,就只剩兩房一廳或兩個套房能出租
頂加就應該沒價了吧~

相關定義是很清楚的,不是各位在網路上隨便說說就算





Bish..大
搞不懂的是你吧
你應該先搞清楚什麼是違建吧

你那個103年簡報
是公務員偷懶
不想拆那麼多違建設想出來的標準
先拆這些
其他又緩拆
等於不處理
台北市民會不知道緩拆的標準?

如果今天是 新違建 即報即拆

之前緩拆的違建 也開始按照表單開始拆

那這樣就給柯P一個大拇指

如果不是,那柯P出來嗆什麼? 丟臉而已!!
\( ̄︶ ̄)>...
違建到處都有存在已久,就像政治人物說的,是歷史共業,所以才會定義不成文慣例,83年以前之建築緩拆,其實就是不拆,因為84年後都拆不完了。尤其很多違建都是跟小市民息息相關相關的。
再來違建以法規定義,陽台外推,防火巷加蓋.,頂樓加蓋........都是違建,只是大小案,跟急迫性,公共危險嚴重與否等差異而已。
最近因為頂樓加蓋套房大火燒死一位房客,變成這類房東是十惡不赦的人。我想表達我的心聲。並不是房東都唯利是圖。
我在約十年前買了一戶頂樓,已經有頂樓加蓋套房,83年之前加蓋好。當初買這房子用意當然是投資,上班薪水不夠用,投資出租房,多一份收入。多年來我的房租從未調漲過,反而因為第四臺電視數位化每間套房都要多支出收視費,我也自己吸收了。這些年我能做的就是將逃生通道跟消防設施弄好,避免意外發生。這是我可以做的到的,也是我該給房客的保障。
租我套房都是年輕人,通常收入都不高,政府22 K 政策,加上2008年經濟不景氣,年輕人生活很辛苦,我也曾經辛苦過,只是現在我稍微好過日子一點而已,所以我不想去漲房客租金,那怕是幾百元而已。所以我的租客都是承租很久很久,且跟我感情都很好。
年輕人收入不穩定,所以我也不想一直去催房租,都是等房客主動付款,我相信租客會延遲付錢一定有他的問題。我在這些年大該被積欠的租金超過十萬元,欠最多的一個女孩大月欠了八個月租金跟電費等,因為欠太久太多了,我有催她付錢,後來她就偷偷搬家了,我也算了。另有三個人狀況都類似,只是沒欠那麼多而已。
隔間套房每縣市都有,但狀況都是經濟狀況稍差的人承租,有錢人就去住獨立套房了,何必窩這種隔間套房。套房房東也不是都唯利是圖,我想表答的是,拆掉這些所有的套房,影響最深的當然是房東,房客也被迫必需付出更多的金錢去承租合法的套房,崔媽媽基金會擔心的就是這種狀況發生。市場需求經濟法則,供需原理,租金一定上漲。沒錢的人生活可能會更慘,這也是執政者需要考量的後果。
台灣真正問題是房價上漲太多,短短幾年是倍數上漲,薪水還下跌,年輕人買不起房子,導致只能窩居。 執政者要從大處解決問題,建商漫天喊價,官商勾結這些根本問題才要立即處理。我是一個房東身份,對於官員如何處理違建問題,我們只能接受,但問題根本是否解決?買不起房的還是買不起。

看完樓上大作,到底是俠盜羅賓漢劫富濟貧??還是貪婪黑心房東??為了自已的利益出賣自己靈魂,不管別人生死,在略施小惠給你付不出錢房客,我好奇的請問你有頂樓違建報房租所得嗎or違建的房屋稅?緩拆不代表不拆,大家生活很苦,需要你違建低廉租金來過活,我卻不這麼認為,這社會上有千千萬萬房東可以提供安全低廉房屋出租給弱勢,如果你馬上主動拆除你的違建,提供低廉安全房屋給房客,友善新守法好房東。
leontief wrote:
如果不是,那柯P出來嗆什麼? 丟臉而已!!(恕刪)


作秀阿你不知道嗎?

現在的違建都是即報即拆

只有84年以前的列管緩拆~但是三間那種是危害到安全才被拆的

之後就是即報即拆


Belong898 wrote:
看完樓上大作,到底是...(恕刪)


感謝賜教。
這社會已經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老闆認為員工來混的,領薪水的,員工認為老闆只會壓榨員工。
沒錢人看到有錢人有氣,都是不義之財,有錢人覺得沒錢人自己不努力!
社會不是對立的。人與人也非對立的。台灣人是很有愛心的,日本331表現出了台灣人的超級愛心。
我也不認為我是給某些人小惠,只是隨緣,人跟人相聚就是有緣,我盡力做我可以做的。

不是反對違建拆除,急迫性的一定要立即處理。很多事情要靠時間去化解。爭論不能解決問題,這是一個很需智慧去處理的社會問題。還是感謝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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