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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公布226戶違建 拆除狀況追縱!

226件違建中,有7件在94年以後有增建,增建的部分拆掉。
93年以前的違建,屋主拆至2房以下、拍照存檔。
這是百日維新的重要指標

4/4日就可以進行第一次結算

大家等著慢慢看~~~~笑話

591殺很大 wrote:
自己的頂加,自己救若...(恕刪)


去法院提告很簡單。但除非是跟頂樓住戶撕破臉了,不然去告了之後每天都得提心吊膽,見了面也尷尬。這樣賺回來了個頂樓(只能用來曬棉被),失去了住家最基本的安全感。似乎是划不來的。
不會呀!

就是有你這種鄉愿觀念的人太多, 頂加違建才會一直蓋, 公寓地下室才會被一樓佔用,

確實直接告法院是比較有效的方法, 否則建管處是拆不完的, 我最怕的是最後就跟松江路那個大違建一樣,

只是拆裡面隔間, 本體沒拆, 樓下還是無法上去使用, 而哪天發生火災無法往下逃, 往上逃又被鐵皮屋頂蓋住, 只有等死吧!

希望樓主持續監督, 看吉利街的違建是象徵性的拆隔間? 還是整個拆除?



市府公佈的是143號, 為什麼 141號沒公布? 難道不一起拆嗎?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另外147號頂樓也是大違建都蓋滿, 我在系統卻查不到有人舉報?

還有我有打電話到建管處問, 他回答依現行法規是不能公開哪個議員來協調會勘, 雖然柯市長媒體有說公開透明,但是他們說沒收到公文,所以不能公開會勘資料,只有違建所有人才有權利看, 檢舉人不行.

我不知道柯市長是喊爽的來騙我們? 還是下面的公務員不鳥他?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樓主既然這麼熱心, 應該是住那附近? 要不要把那附近的頂樓違建都檢舉?

dqmj2 wrote:
不會呀!就是有你這種...(恕刪)


嘿嘿,現在台灣人匿名檢舉被非法佔用騎樓和路霸都不常見了,違規停車除非停在你家門口擋住出入,不然也不會有人理。你還在想要具名去告自己的鄰居?跳太快了。
不會太快! 檢舉其實很常見的, 其他縣市我不敢說, 台北市就很多, 你沒看新聞嗎? 柯市長上任後, 檢舉案件都比以前暴增一倍了, 而且自從公佈要拆這 226戶後, 我相信很多頂樓違建隔三單元又不在這次名單中,應該會有更多人檢舉了! 畢竟我們終於看到有人不怕民意代表敢拆了!


違規停車,打 110 就會有人來拖吊,比打 1999 快多了,110 也沒有問過我姓名,我都不知道打了多少次,

不過有時還是太慢, 在七日內直接拍照上網檢舉, 只要有明確的事實與時間. 違規車輛一定就會被開罰單,

這種檢舉照片我也拍上百張,且違規者都收到罰單了.



路霸與違法佔用騎樓除了打 110 外, 一樣可以拍照檢舉與寫市長信箱, 所以我覺得你觀念有問題? 違法就是不對, 檢舉違規事實本來就是小市民的義務, 它可以避免後續有人不幸傷亡, 包含你與我, 看看最近的新聞就知道了!


難道你有可能就是住一樓或頂樓的,被人檢舉到很不爽了,所以來鼓吹鄰居要和睦相處, 對違規事實視而不見? 順便警告一下,檢舉人會遭到人身攻擊與惡意的報復呢?

桃園出了不幸的事,還會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的笑話?

dqmj2 wrote:
不會太快! 檢舉其...(恕刪)


你大概搞錯了。“檢舉”與“告上法院”是兩碼子事。“檢舉”沒半點用。要是那頂加不是屬於即報即拆的案件,而是屬於第三類的既存違建,那就拍照列管,基本上就等於就地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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