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ngo wrote:
看各位網友分析,這個興富發的案子應該是用土地換建坪,而我家是建坪換建坪。
不過我打算繼續撐,不想這麼快簽下同意書,建商給的條件不怎麼吸引人,而且房子又不是一定要都更才能住人,現在舊公寓也是住得很舒適。
等中國信託蓋好啟用後,在把我家整理一下出租當店面用,有固定的租金收入,去外面租房子也划算。
傻傻的,能都更是幸福,還在撐什麼撐,
民粹治國,現在都更難度越來越高,
再撐下去,人家2千萬的舊公寓變成3千萬的新房子,
而你永遠還是2千萬的舊公寓。
現在除非政策有重大突破,
不然都更難度只會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