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yTCC wrote:千萬不要簽,你可以選擇更好的……。先從建築法來說好了你說你們家的土地使用分區是第三種商業區(也就是商三區)恕刪) 古蹟的方面我不懂..但這一篇說的, 是聖經等級, 樓主千萬要看進去Kenny 大完全內行不過現在還有要合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