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我目前所有的發言,有...(恕刪)
E大師,你實在該好好認真研究一下,不是只講建商立場的偏見,
這種"片面了解"的謊言包,實在是不登大雅,
更別說你竟然把自己抬得比監委或內政部還高!
如果到現在為止,竟然監委不知道王家土地是畸零地,那才是怪事!
才是你個人"片面了解"的偏見!
重點是,王家這個畸零地,面臨被強制都更,問題就出在樂揚的文林苑案!
沒有文林苑案,就算王家拆光了,也輪不到你強奪他們家土地的狀況!

Erichuangtw1980 wrote:
我所有資料的來源,網...(恕刪)
borders wrote:
始終不肯對政府提出能解套文林苑僵局的答案有個正面的回覆
...(恕刪)
遏止「小魚吃大魚」,高市新訂畸零地規定
不須再受制鄰地是畸零土地而無法興建開發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原高雄市畸零地法令規定,要申請建築的土地如果已達到最小面積、寬度及深度時,還需考慮鄰地是否為相鄰唯一畸零地,如果是,二宗土地必須合併使用或留設保留地供鄰地合併使用。
>“Eric Huang以上這麼用心地連續留言+舉證,無非有一個目的:想要證明王家明明有收到公聽會通知,為何硬說沒有?明明有開過條件,為何硬說是不賣也不拆?”
“我雖然不是王家人,無法代替王家直接回答你...”。(奇怪了,這些懶人包說辭不是你的作品嗎?)
王家到底有沒有誠信對我們而言並不重要
,我們在意的是這套所謂公聽會制度是否真的能夠下情上達、有民眾參與的真實效力。
我們一些支持者而言,為什麼王家提不提幾億也不是問題
....如果每個人都要漫天喊價,那麼都更就因為這些自私貪婪的釘子戶而玩不成了。那麼,恰好,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如果不想要造成各家住戶自掃門前雪、瞞天喊價的後果,是否應該回歸到強化權利變換的公信力?
肥貓宅男 wrote:
1.但是政府也沒說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