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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 抗爭聲中士林王家拆了 vs 澎湖跨海大橋 占用私地50年


Erichuangtw1980 wrote:
我目前所有的發言,有...(恕刪)


E大師,你實在該好好認真研究一下,不是只講建商立場的偏見,

這種"片面了解"的謊言包,實在是不登大雅,

更別說你竟然把自己抬得比監委或內政部還高!

如果到現在為止,竟然監委不知道王家土地是畸零地,那才是怪事!

才是你個人"片面了解"的偏見!


重點是,王家這個畸零地,面臨被強制都更,問題就出在樂揚的文林苑案!

沒有文林苑案,就算王家拆光了,也輪不到你強奪他們家土地的狀況!


Erichuangtw1980 wrote:
我所有資料的來源,網...(恕刪)


問題是別人的資料來源,也都是政府官員或代表講的話,

為什麼只有別人的是"片面了解"? 你才了解全面?

從市政府,消防局,都更處,甚至內政部,監察院都沒你了解?

只要他們不贊成幫你強奪王家土地? 或他們的言論不能幫你奪取王家土地,

你就認為他們的說法都是錯的?

為什麼?


文林苑案可不可以排除王家,市府官員代表講的都不算數,只有你說才算?

別人都在說謊,只有你才是講真相? 別人都無權做決定,只有你有? Who you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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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處代表江中信表示,樂揚建如循都更條例第19條之1規定,
在取得38戶已同意住戶一定比例同意下,變更更新範圍與設計方案,
才有可能將王家剔除在更新範圍外。
樂揚若願意重跑計畫,用半年時間完成變更,現在文林苑恐怕早已開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台北市政府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
可將王家劃出;但《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若取得75%以上居民同意,
建商可要求不同意者遷移,由政府代拆。 」
因此,樂揚建設仍有選擇變更設計或是強拆的權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了板上這位E大的發言之後
真得讓人很難不相信E大就是建商的工讀生上來消毒的

我看了這位E大之前的發言
要嗎就是鬼打牆
要嗎就是避重就輕
始終不肯對政府提出能解套文林苑僵局的答案有個正面的回覆

越看讓人越對建商反感
borders wrote:
始終不肯對政府提出能解套文林苑僵局的答案有個正面的回覆
...(恕刪)



畸零地解套,不就是 "二宗土地必須合併使用或留設保留地供鄰地合併使用。"

遏止「小魚吃大魚」,高市新訂畸零地規定

不須再受制鄰地是畸零土地而無法興建開發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原高雄市畸零地法令規定,要申請建築的土地如果已達到最小面積、寬度及深度時,還需考慮鄰地是否為相鄰唯一畸零地,如果是,二宗土地必須合併使用或留設保留地供鄰地合併使用。


文林苑不同意戶王家2年都更申請期間神隱,

都更案通過後才說不知道都更無法反對,郵件都沒收到,地址錯,

結果法院依照證據判決敗訴,是知道都更,地址正確,



奇怪的是簡單的一個畸零地卡都更的經典案例,確被都更受害者聯盟包裝成居住正義,

而且聯盟提到解法,標準的畸零地自殺卡都更的模式

一個是畸零地原地重建的建議?

另一個是要王家畸零地退出都更無法建築自行負責的建議?


你們不覺得奇怪,一個對加入都更反應那麼激烈的家族,

會等2年等到都更案通過後才抗爭????






都更受害者聯盟對於事情發生的經過,有那一個說法是真實的,
懶人包的作者無法知道懶人包內容的真實性?

懶人包作者 Hungying Chen 對於王家懶人包的說法,說“我雖然不是王家人,無法代替王家直接回答你...”。(奇怪了,這些懶人包說辭不是你的作品嗎?)


目前的狀況是..懶人包的作者 Hungying Chen 說:

>“Eric Huang以上這麼用心地連續留言+舉證,無非有一個目的:想要證明王家明明有收到公聽會通知,為何硬說沒有?明明有開過條件,為何硬說是不賣也不拆?”

“我雖然不是王家人,無法代替王家直接回答你...”。(奇怪了,這些懶人包說辭不是你的作品嗎?)

王家到底有沒有誠信對我們而言並不重要
,我們在意的是這套所謂公聽會制度是否真的能夠下情上達、有民眾參與的真實效力。

我們一些支持者而言,為什麼王家提不提幾億也不是問題
....如果每個人都要漫天喊價,那麼都更就因為這些自私貪婪的釘子戶而玩不成了。那麼,恰好,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如果不想要造成各家住戶自掃門前雪、瞞天喊價的後果,是否應該回歸到強化權利變換的公信力?

之前,大力塑造王家成都更受害者,鼓吹市民抗爭相挺,現在卻一反之前的說法,變成不確定王家的說法??抗爭只是為了都更法規的”缺失”,這不是該到立法院抗議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畸零地解套,不就是 ...(恕刪)


畸零地不建築為何要合併 而且樂揚明知王家反對卻賣屋道德是有多好

要不是樂揚動用公權力拆王家會有抗議嗎 而且你也更不敢說郭家卡消防問題

你每次無法辨明就只會拿懶人包出來 還有問題在台北市府為什麼要立法院抗議

這些連高中生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悲哀的工讀生
borders wrote:
看了板上這位E大的發言之後
真得讓人很難不相信E大就是建商的工讀生上來消毒的
...(恕刪)


需要我來消毒嗎?

之前開版的文章,是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曲解的法規,和前後矛盾的發文打爆自己的謊言。

劇情都不攏,謊言的破洞越來越大。

只能靠把踢爆自己謊言的網友,歸類為建商打手來合理化。


肥貓宅男 wrote:
畸零地不建築為何要合併 而且樂揚明知王家反對卻賣屋道德是有多好...(恕刪)


王家自己都說,都更案申請期間,不知道有都更無法反對,

那麼有誰會知道王家有反對加入都更?

肥貓宅男 wrote:
1.但是政府也沒說是...(恕刪)


1.我當然和你一樣不能決定甚麼叫危樓,但我也非常確定危樓不是肉眼能看出來的。

2.王家控告北市府,那就等法院判決囉,可是尚未判決確定前呢?!
民意代表支援?那又如何?

3.我可沒說你的資料不真實,你何必這麼心虛?
我說的是資料來自何處不重要,重點在於資料是否真實好嗎?

4.錯,是否合法只有法律說了算,就算是由政府來解讀,都可能被法院判決貨大法官會議推翻;所以最後才決者是法院貨大法官會議而不是你們......要不要順便提醒你王家兩次敗訴了?

5.法有明訂就不叫玩法,有模糊地帶才玩得起來;至於王大建築師的專業知識,可以去問問在PTT(還是01)上提醒他商業區要留三米後院的網友,該往有一定點滴在心頭。

既然不一定要專業才能討論,唸廣告的、商業的又如何?唸碩士又怎樣?王大建築師就是碩士不是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自己都說,都更案...(恕刪)


還在硬凹 大家都知道是法規問題 你卻用這點一直說王家錯誤 誰才是偏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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