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的邏輯是:
投資客的房子是投資品賺錢有理
自住客的房子一定是消耗品 絕不可以是保值品
自住客只要稍考慮房子的未來價值 他就是矛盾
好一個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啊(只許投客賺錢 不許自住保本)
簡單來講
投資客考慮轉售價值是因為他要撈一票(獲利)
自住客考慮轉售價值是因為那是他的大半身家(保本)
因此
自住者更應該計較未來的價值
(你跟鴻海郭董講 他會認同自住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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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投資客的左手進右手出
風險立刻轉移給買方
當然輕鬆
出一張嘴教人買
市場熱絡自己也好出貨
滿口自住沒差
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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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2000萬
兩人年收250萬
房價是兩個人八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我不知道是否算負擔得起
如果未來的房價怎樣變動版主都覺得無所謂
算我多嘴 自住沒差+1
dulinsu wrote:
投資客應該不會鼓勵她買,以免低於市場的價格,實價登錄後壞了當地的行情。
版主買屋是用來住的,假使他們有結婚計畫,他女友喜歡住在這,且他們經濟能力足以負擔,那你管他N年後房子翻倍或腰斬?翻倍他也不會分給你我,腰斬我們也不必付錢給他。
房子是拿來住的,假使他與他的女友很喜歡這房子、很喜歡這環境,且他們的經濟能力足以負擔,那就行了。
很多人喜歡罵投資客,但當這些人真的面臨買房時,又會如投資客般,開始考慮房子N年後會翻倍還是腰斬?這樣的人,未免在做人處世的原則上,顯得太過矛盾了點。
huron wrote:
我問你矛盾在哪?你的...(恕刪)
D大的買房邏輯跟你沒什麼不同,只是你把買房者/勸買房者都當投資客看待了。
D大只是說明,全版鼓勵買這間房的人,不見得都是投客。若是投客,他考量成交這筆市價7~8折的產品(銀行鑑價通常比市價保守,尤其是30年+的老住宅),經過實價登錄揭露後,會影響壓低區域行情,對手上有貨的投客,是相對不利的...
對樓主而言,主要是需不需要,負擔不負擔得起而已。精華區(非供給量大區)以市價7~8折購入,等於已經多了20~30%的下修保障,以小弟來看,安全性算不低了

請問你會去買一棟50年的老公寓嗎?
你以為是在買古蹟喔?
如果連你都不會
那為什麼等你住個15年後,那房子屋齡50年了,到時候的年輕人會願意接手買?
那時的年輕人是吃太多化學毒劑所以都變成傻子了嗎..
等都更?
遇到釘子戶怎辦?,文林苑那些都更戶都幾年了,還沒回家咧
又說台北市成功的都更案到現在到底幾案了,而等待都更的老房又有多少
輪的到你那棟房嗎?
這要問問你自己了
是啦
自住沒差,只要你評估過,就算這房子跌個2~3成你也不會痛
房貸也是可以每期都繳出來
那就買呀
人家不是都說歸屬感無價嗎
如果是我
先存錢把女友娶了再說
不然誰知道哪天出什麼問題,房貸分都分不清
再來,拿2000萬去買北區第二輪..10年左右的房子
距離也不會太遠,房子又新又爽,還有電梯可以搭
35年老房就算了吧
~~安室奈美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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