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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都更的理由

全部的醜建築都該強制拆除才對
每次從國外到台北都覺得好像第三世界國家.......
醜陋又擁擠
唉... 還是說你最喜歡住在老鼠窩?

連印尼人跟大陸人都覺得台北實在很醜 (親耳聽到)
我歐洲朋友在高雄是個美麗的城市,澳洲人也覺得高雄乾淨又整潔 (感謝陳菊的美化政策)
結果一到台北就說,"wow, this is so asia!!"
哈哈,你覺得so asia是讚美嗎?

真不該讓他們來到首都,真是台灣之恥




明天拆我家?
來啊,如果我有老公寓老透天,我也想換成漂亮有警衛的現代大廈
(不過要慎選建築師才對~~因為台灣的新大樓也都很俗氣)

都更爭議背後最大的原因是什麼
錢!!!錢!!!錢!!!
根本沒有什麼正不正義,只有滿不滿意得到的利益而已

其他的,就完全是你們這些人在瞎攪和




我不是既得利益份子,但為了美麗的台灣,一定要有建商,政府跟住戶完美的配合才可以
既然我們沒有如歐洲的美麗的歷史古蹟,那至少要有現代化的城市風貌

palapie wrote:
全部的醜建築都該強制...(恕刪)


真可笑..
台灣的都更根本是無計畫的圖利行為, 除了蓋高樓圖利外, 你以為有什麼全盤計畫?
最後就是各唱各的調, 你小建商蓋16層, 我中建商蓋32層, 大建商蓋50層..
大家蓋出來的區域及設計也沒有共識, 因為本來就沒有規範嘛... 只要容積跟公設比合格...
然後一些難蓋的小地皮建商不屑賺也沒人理, 那就是維持沒電梯的公寓甚至平房..
這樣的台北會比較美? 真是天黑一半...

要嘛就學日本六本木, 整個大區域強制進行更新... 要用強制手段理論上也可以...
路要怎開, 房子要怎建, 連高度都可以做規定限制... 都是"全盤計畫"..
這樣才叫做"都市計畫", 才叫做真正的"都市更新"!
台灣? 切! 都市更新四個字怎寫都不知道! 蓋新房子就叫更新啊?

你說你要被強拆? 如果五百萬的店面, 要用300萬叫你搬, 你搬嗎?
然後店面收回給建商去圖利, 這又是個都更受害者了...
你還想談條件? 我多數決就收掉你了! 你就那一兩戶, 我可以買下98戶跟你對幹!
權利變換機制掌握在建商手中, 報價的估價師也是建商的禁臠, 他可以非常合法地收掉你..
建商的可怕, 去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只怕你不敢面對而已..

等你平白損失兩百萬, 還有賴以維生的店面, 再來跟大家說都更有多偉大吧?!

這年頭, 沒看過土匪的人, 都說土匪真善良真美麗.....

----------------------------------------------------------------------------
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
溫馨提示:
不要跟豬打架
為什麼不要跟豬打架呢?
因為,你跟豬打架豬會打得很開心.........
可笑的是,你的身上會沾滿爛泥巴.........
都更支持者,都是一些本來住在爛公寓
因為都市的發展變成天價地段
一想到隔一條街而已
重點是,地點還比我住的爛公寓還差
一坪賣到一百多萬台幣
真的一想起來就會吐血
幾十年的老鄰居了
就為了你想要把幾十年的四樓爛公寓改建成你想要的電梯豪宅
就希望把我的祖先辛辛苦苦,省吃儉用幾十年才買到的透天屋給放火燒掉
這樣跟燒殺髏掠,殺人放火,強姦民女,強取豪奪,無法無天的江洋大盜有啥兩樣呢?
不要罵我是釘子戶
擋了你的財路就是釘子戶,會妨害都市的發展,應該亂棒打死
我不想住電梯豪宅
我家是透天
我家不需要電梯
透天就是有天有地的意思
我的家是幾代祖先的遺產
有我從小到大
不管是開心的不開心的
傷心不傷心的
那都是我一輩子甜蜜的回憶
甜蜜的回憶是無價的
不愛錢並沒有犯法
我再強調一次
我不缺錢
一個億跟一萬個億是一樣的意思
再多的錢也帶不進棺材
只能讓自己的兒女狗咬狗
讓全台灣的百姓看笑話
就像名畫一樣
就有人花幾十億買一張畫
我的家開價一百個兆也是我的自由
買不起就閉嘴
滾一邊去
要是我看你不爽的話
你真的有一百個兆我還不想賣你呢
錢是你的
家是我的
你可以想要買還是不買
我也可以考慮賣不賣
你有錢買
我不想賣你你能咬我嗎
我不想賣到底招誰惹誰了
這是啥道理?????????????????????????????????????????????????
溫馨提示:
不要跟豬打架
為什麼不要跟豬打架呢?
因為,你跟豬打架豬會打得很開心.........
可笑的是,你的身上會沾滿爛泥巴.........
都更支持者,都是一些本來住在爛公寓
因為都市的發展變成天價地段
一想到隔一條街而已
重點是,地點還比我住的爛公寓還差
一坪賣到一百多萬台幣
真的一想起來就會吐血
幾十年的老鄰居了
就為了你想要把幾十年的四樓爛公寓改建成你想要的電梯豪宅
就希望把我的祖先辛辛苦苦,省吃儉用幾十年才買到的透天屋給放火燒掉
這樣跟燒殺髏掠,殺人放火,強姦民女,強取豪奪,無法無天的江洋大盜有啥兩樣呢?
不要罵我是釘子戶
擋了你的財路就是釘子戶,會妨害都市的發展,應該亂棒打死
我不想住電梯豪宅
我家是透天
我家不需要電梯
透天就是有天有地的意思
我的家是幾代祖先的遺產
有我從小到大
不管是開心的不開心的
傷心不傷心的
那都是我一輩子甜蜜的回憶
甜蜜的回憶是無價的
不愛錢並沒有犯法
我再強調一次
我不缺錢
一個億跟一萬個億是一樣的意思
再多的錢也帶不進棺材
只能讓自己的兒女狗咬狗
讓全台灣的百姓看笑話
就像名畫一樣
就有人花幾十億買一張畫
我的家開價一百個兆也是我的自由
買不起就閉嘴
滾一邊去
要是我看你不爽的話
你真的有一百個兆我還不想賣你呢
錢是你的
家是我的
你可以想要買還是不買
我也可以考慮賣不賣
你有錢買
我不想賣你你能咬我嗎
我不想賣到底招誰惹誰了
這是啥道理?????????????????????????????????????????????????

bar0402 wrote:
好歹高鐵是公共利益....(恕刪)


大多數住戶及建商是引用立法院通過的合法"都更條例"。

市政府無能!無法依法行政,錯的是合法的同意戶及建商?所以以後只要抗議就可以拒絕多數合法利益嗎?那選舉還要開票幹嗎?少數票整天抗議就好。毫無道理.所以以後也不用打官司,反正勝敗訴也無意義。
我倒是蠻欣賞日本時代街市改正的魄力與成效,因為老舊的都市景觀就如同毒瘤一般,早晚會出問題...
翔仲科技 wrote:
大多數住戶及建商是引用立法院通過的合法"都更條例"。



2012/06/15的新聞
都更條例, 正在修正中,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日公布內政部版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除了提高都更同意門檻,並將現行第廿五條之一「對於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的地主,都更實施者可申請主管機關徵收」刪除,以免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權,被形容為「文林苑」條款。

此修正草案引發建商強烈反彈,冠德建設副總經理洪錦欽直言,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代表合建協議必須獲得百分之百的地主同意才能夠進行下去,民辦都更將寸步難行。更有建商暗批,此修法結果無異是左打郝市府一巴掌、右打都更業者一巴掌。

李鴻源指出,這次修法精神,最重要的是保障居住者的權益,未來都市更新單元,需要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強化都市計畫與都更連結;民間自劃的都市更新單元,需要併同事業概要提出申請,並經地方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核准確認實施範圍。

在外界相當關注的都更同意門檻部分,李鴻源表示,若是由民眾自行申請的都更,住戶同意比例達十分之三即可成案;但若是由建商等都更事業機構申請,同意門檻則為十分之五都較現行的十分之一大為提高。


至於都更所有權人數及面積同意比例,則依劃定地區的不同,分級區別為迅行劃定地區原為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優先劃定地區原為五分之三提高到四分之三;未經劃定地區民間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原為三分之二提高到五分之四;所有權面積已達該比例,人數不計部份原為十分之八提高到十分之九。


對於現行條文第廿五條之一未能達成全數協議合建者,針對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的地主,實施者得申請主管機關徵收,李鴻源特別說明,「我們認為這是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權跟居住權的疑義,在這次修法已經把它給刪掉了,來維護民眾的權益。」

翔仲科技 wrote:
大多數住戶及建商是引...(恕刪)


其實文林苑案最該負責的就是政府...
還有立委...當然更不乏在其中運作的建商...

搞出這樣侵害人權的都更法, 還有啥話講?

你以為全世界都跟台灣一樣土匪, 搞多數決為能事?
人家是保留做最後手段, 沒用過, 日本都更你聽過投票又搞搬屍體嗎?
歐美都更也有搞到台灣這般醜陋的動不動就表決趕人嗎? 投票就叫民主..
台灣人的水平實在沒比對岸好多少... 對岸是政府公權力施暴, 台灣是鼓勵多數人施暴...
政府還在後面當推手, 兩岸民主水平還真是難兄難弟, 大哥別笑二哥!

投票去決定他人財產權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 這是法律的疏失..
當然可以抗議抗爭... 那建商跟都更戶呢? 其實應該向政府求償, 不是王家..
王家不是加害者.... 保障自己財產權叫做加害者? 講出去全世界都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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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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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電梯的才是高樓監獄!

Erichuangtw1980 wrote:
換新屋子,有電梯給老人用,老人不要做”高樓監“,屋子更防震。
忍忍忍
倒是比較想知道
都市更新真的會使台北市更新嗎?
還是只是蓋新房子,花更多錢才住的起台北市,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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