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銷坪數我怎會不懂?
我N年前在北市版就PO過一堆~
我家商三一坪地可以蓋9坪多
加上獎勵可以有10坪
只是文林苑沒人說清楚~
若您清楚
請告訴大家
住戶分到多少獎勵???
還是維基說的對???
您是仲介
那建商賺這麼多
仲介也沒分到
您在替建商護航對您有利嗎???
我再說一次, 我從來沒當過一天仲介, 我只是看屋/買屋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在北市版PO過一堆
不過從這兩串文看來, 你對於都更的了解顯然不足
連權利變換和合建有很大的差別都搞不清楚
你上一篇說權利變換有的費用, 合建都有, 真的差點把我笑死, 標準的不懂裝懂
可惜那篇被鎖文, 不能回文...
權利變換, 住戶應繳的稅金是由建設公司代付, 所以這筆錢會含在分配比例中還給建商
合建的稅金(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 另外你合建後出售的話還要課營利事業所得稅)是由地主自己分攤, 不含在分配比例
所以你家從合建拿回來的比例, 大概得扣掉個10%左右, 才是你實際拿回來的比例
而權利變換比例訂幾趴就是拿回幾趴, 一趴都不會少
另外風險管理費的部分
通常在概要階段就達成100%同意, 才會走合建, 所以合建案通常很快就可以簽約開工、完工交屋
不太會一拖七八年甚至十幾年
而無法達成100%同意, 就必須走權利變換
(也有些明明100%可以用合建, 為了節稅的關係名義上用權利變換, 這種在權利變換比例上, 地主就會比較優惠)
所以權利變換通常拖很久, 而且得一家一家去說服不同意的原地主
而當第一戶簽下權變同意書
都更實施者(通常是建商), 就得開始付拆遷安置費等相關費用
拖多久就得付多久(有時候合約會明定幾年內給付條件是怎樣, 超過幾年給付條件又是怎樣)
所以在權利變換時, 有風險管理費的規定, 這也是和合建不同的地方
如果你不了解都更, 建議你可以多看少說, 不要不懂裝懂
另外, 基本上每一個都更案的事業計畫、權利變換、容積獎勵等情況政府都必須公告, 並不難查
不要人家提供資料給你, 你就以為別人跟建商有掛鉤或是是仲介, 謝謝
rogerkuo2001.tw wrote:
銷坪數我怎會不懂?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