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不是說不要錢要他家就好了,幹嘛還要求補償裝潢費呢?還是嫌要太少,再多拿一些. 哇!越暴越多即然不參與都更,還要裝潢費做什麼呢?這個一看就知道根本是一邊要一邊討, 口口說不要都更,都一邊和建商討價還價,看看可以拿到什麼其實不過是貪而己再不然就是王家兄弟之間,根本沒有談好有的人要,有的人不要..這些抗議的學生,真的知道自己是在做什麼的嗎?
alu5408 wrote:樓主提供的照片和LBJ 3/30的照片不一樣,而且樓主所示單據收件與開會日期矛盾, 看來案情頗為複雜。 因為寄了好幾份啊,那份是寄去西園路的啦,別再背記者竹竿接菜刀,亂接一通給誤導了,什麼沒有管委會,還說地址有問題,夠扯,高院的判決書就有提到是跟申請訴訟的地址之一相同了,開庭通知單就都收到!?
自由&自在 wrote:弄個惡法就要把私產納入都更,不管是王家嫌錢少,還是嫌改建後價格不好,格局不好,總歸那是王家私人財產,條件不好我就是不給建,這不行嗎?弄個多數決就表示正義,搞屁啊 話可不是這樣子說!沒有在那邊一邊討價還價, 東西說好要賣,看行情好又否認一切..吃人透透.生意也不是這樣子做的吧!這篇的重點是,王家一開始根本就想要都更,來個邊走邊吃那來的從頭到尾都不想參加根本是欺騙再欺騙...還是先叫王家把實話說出來吧!!!拜託,你還以為是拆你的房子充公喔!搞清楚,人家可是拿回了5間房5車位,又有補助金600萬..
undefined說真的王家沒錯,建商也沒錯,北市府更沒錯,那錯的是誰? 請問"都更法"是誰提案的,是誰通過的是那些立法委員,而他們又是誰選出來的呢!就是我們大家試問,還有 多少這樣的法律,及不平等的事,都是我們一起造成的,就像之前的 苗栗 大林浦事件,以後也許台灣被大陸統一了, 也不能怪國民黨只能怪我們自己 用選票製造機會給他們。
sean1972 wrote:同樣圖片不同解讀我看...(恕刪) 很簡單時間不對啊2009年6月通過的案子因該在開怎麼補償吧?怎麼2010年9月還在開會?因為知道房子要被拆了啊這是建商跟王家在開協調會有看法院判決書就知道王家本來就在說謊了啊..
wieter wrote:別覺得好笑只要送達是合法送達(甚麼叫合法送達,自己去看民法或行政法)你在國外沒收到信就是自己的問題到時真的被拆也只能怪自己法律是保護懂的人,不是保護可憐人恕刪) 問題是這種法律跟憲法有抵觸我覺得現在大家的爭論只是在細節上都更的精神在於要有公共利益王家的例子在於公共利益過於薄若因為建商大可繞過王家不蓋,而且他是透天不是大樓的一部份並不會阻礙整個建造的動作所以在所謂的什麼收到不收到信之類的我認為不在重點會吵這麼大都是因為這樣的行為可以解釋為抵觸憲法而且也沒將發揮到什麼都更精神(所謂的公共利益)而且"表面上看起來"建商的利益遠大於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