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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鄉民認為開兩億、五億不過分


brilliant wrote:
你們支持王家的人都不看人家文章嗎,然後一股腦的一直說同樣的話?

請看你樓上,26樓,已經說明這不是單純的要賣不賣問題。


請您不要隨便發私訊過來!!!

我說我贊成人家開價的做法就是支持王家?
這社會幾時成了2分法?

誰對誰錯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你想跟我買東西.
我就有開價的權力!!!!!
建商大勝~人民及政府皆輸!

好市長腦袋怪怪的


擎天剛的黃金獵犬 wrote:
你他X的建設公司 ...(恕刪)


可能不會好的那裏啦!
別想得太好了!
brilliant wrote:
可以提出「不同意」。
...(恕刪)


不爽 應該不同意的表現吧

你的郝小彬幹嘛鏡頭前啜泣阿 他在哭三小 對阿他為了大眾的利益 應該會很多人支持他

為什麼只有你們幾個支持他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k56606 wrote:
2個有錢人大鬥法
一堆被騙還幫數錢的人 還選邊站

2邊都是有錢人...(恕刪)


正確來說樂揚建設比王家有錢太多太多了,鑽法律漏洞,吃相更貪得無厭

kelly590 wrote:
也跟王家當初有沒開價.有沒書面不同意無關(恕刪)


就是跟這個有關,如果當初他有照規定走,提出「不同意」,根本不會有今天的事件,就是動了貪念,談不如意,再來罵國家不公不義,如果每個人都不照法律走,都動用社會資源博取同情,都只聽片面說辭跟感情用事,那麼任何人都有被同情的理由,法律直接可以廢除了,回到原始人由長老裁決就好,

我搶劫是因為我有小孩要養,
我殺人是因為他羞辱我,
我沒有提出「不同意」是因為?

「反正我有理由,就不用照法律走」,這就是你認為就不愚昧?還真不愚昧!

hwsbetty wrote:
請您不要隨便發私訊過...(恕刪)


你根本不懂都更的原意,請去讀過後再來討論。

不希望收到私訊可以不要用mobile01,這不是我設計的功能。
brilliant wrote:
就是跟這個有關,如果...(恕刪)


我搶劫是因為我有小孩要養,
我殺人是因為他羞辱我,
我沒有提出「不同意」是因為?

你要用這跟我辯?
所以不回覆就代表默認摟?同意摟?就因為不回答.我就能殺人無罪就對了?因為我殺他時他沒回答我不能殺啊.我是不是能這樣跟你回?跟本失焦了嘛.

都說了是這法到底公平不公平?.還在跟我說他同不同意這邊打轉.
你愚昧不愚昧?

這跟反正我有理由,就不用照法律走這句話有啥關係.(是這個法到底是不是對的?)
如果當初他有照規定走,提出「不同意」,根本不會有今天的事件
是這法本身到底是不是有不公平不公正之處.是不是真的是對的?是不是能修正到更沒爭執.做到你我願不怨不是更好.法規是人定的.不對就要改.為了一個死的法規.要把活的人也逼死就是對?
你愚昧不愚昧?

你根本不懂都更的原意,請去讀過後再來討論。
所以都更一定不會錯?絕對完美無缺?絕對是聖旨?
這法條可是人定的.不是大自然在人類還沒出現就有了.說的好像都更法就是定律不會錯似的.
你愚昧不愚昧?


你跟扯袋地.扯建築線那些人不是一個樣.拿個雞毛當令箭.
問題在令箭是對的嗎???這才是重點.
你愚昧不愚昧?

(還有引人文時01有要你把私訊一起打勾嗎?人家01可沒這樣預設.自己嘴硬還硬掰.明明是自己硬要勾的.還說不是你設計的功能.噗鋪.真是明明自己設計(打勾).硬栽01.)

看不懂別人意思就不懂.別硬裝自己很懂.誤解別人意思還硬掰到其他有的沒有.
你愚昧不愚昧?

明明就是有一家人(不管王家.李家.陳家.還是大家)明明是有政府認定合法的土地房子.只因為一個有缺失的法條.連法定合法擁有的土地房子都還沒交易完成.就能被還沒有合法產權的建商把它先預售賣了.還要被冠上污名(釘子).一夕被拆(政府當打手).讓人一夕沒有了一個遮風避雨的窩.還被人說成它師出有名.依法有據.這個法是對的嗎?
(別又拿啥袋地.建築線.同不同意..等八啦八啦(跟這些雞毛令箭屁事?).因為法條本身就有爭議了.還找裡面雞毛來辯.)
你愚昧不愚昧?

還不懂意思嗎?
那你愚昧不愚昧?

再次聲明:我贊成都更.但要一個~你我願不怨~的都更法.
而不是一個永遠一方佔盡便宜而另一方永遠啞巴吃黃蓮的惡法.

brilliant wrote:
不希望收到私訊可以不要用mobile01,這不是我設計的功能。


人家01有逼你打勾私訊才能回文嗎..

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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