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_Chien wrote:文林苑的拆除 讓我體驗了北市公權力的強大為什麼一堆佔用防火巷 阻礙騎樓 頂樓加蓋的大違章政府卻可以默許難道王家的房子 比那些違建 更加不能留嗎標準何在??? 我知道原因 只要違建的受害者是"鄰居" 才有可能成功拆除!所以 "敦親睦鄰"要做好.至於"路人"提報的違建 人家還會問你一句:關你什麼事情是和對方有仇 請私了 不要藉由公部門來幫你報仇!王家被拆很簡單 就是得罪了"36戶的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