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88d8d wrote:
有一個基本的前提要了...(恕刪)
說的好,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今天才要站出來
站出來抗爭好讓大家知道我們市政府依的是什麼法
我看很多人對整件事真的還不是很清楚也不了解
其實事情很簡單,請大家用民主及正義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看清了~才有辦法去討論此法是否符合公平與正義
並非政府立的法就是正義之法,有多少的法是為財團所量身打造的,你知道嗎?
文林苑的案子,王家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為了就是要多賺取那30%容積獎勵,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王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王家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王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王家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王家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王家是穩輸的。
你可知原來是可以繞過王家就完成都更嗎?王家土地早已經被建商當預售屋賣了,所以建商非要弄王家不可,這你知道嗎?所以,要這些都更戶該怪誰?難道因為我家就要拆你家,這就是正義?是這些都更戶早已被建商綁架了而他們還全然不知,現在建商就打著"多數須服從少數"的口號來合理化這件事,我問你,什麼是"多數服從少數"?如果你在捷運上,有99個人贊成上你,基於多數利益等於正義,於是你被強上是應該的,抗議無效! 我想你也不會服氣吧!
好了,重點來了 "什麼叫都更,就是都你家來更新我家",這是一些建商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只是以前要自己放火現在找到了打手, 而今天政府就成了建商的打手,就那麼簡單而已。
最後,我要講的是"釘子戶"這個詞,不應該在民主國家會出現的,只有共產國家才會有那麼霸道的形容詞。因為只要你不願配合,我就要把你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