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也有同樣的問題我哥結婚搬出去住了,但他一直要我父母把房產都賣了分一分免得以後我們這些住在家裡的,霸佔房子他一毛都拿不到因為我們家這邊房價也不低,我們兄弟姊妹目前沒有人有能力可以一個人吃下所以最好是賣掉了分一分,這是最公平又不傷兄弟姊妹情感的方法但是我的父母健在,談這個還早如果我是樓主的立場,如果有能力貸款750W繳那每個月的本金利息,我會這樣做,就當做買房子吧如果沒能力貸款750W,賣掉找一間小間的,免得傷了你和姊姊的感情,雖然很捨不得媽媽留下來的房子...這之間怎麼權衡就看你了
基本上,這間房子是他媽媽留下給他的房子,我相信這房子名子一定是樓主的拉!第二,按照一般的習俗,房子都會留給兒子(指的是已過戶),女兒本來就是嫁出去的,如果這房子本身不是遺產,那房子是版主的,女兒是沒辦法分產的...另外,我有點好奇的是,如果版主大大住在台北市是他媽媽留下來的房子,那他為何還要有能力負擔起七百五十萬的貸款?就算沒有能力只要他媽媽之前留給他,那就是算他有福氣,不懂大家對版大不能負起那些貸款能力有啥意見..現在就是房子登記只要名子是版大的,那我建議就是給姐姐一兩百萬打發一下就好...
媽媽還在世,就先不要分吧! 房子留著,等媽媽過去了再來討論。不然你媽媽拿啥東西保障他自己。何況房子還沒過戶,就貸750萬給你姐,到時若母親過世,又沒辦法證明這750萬是你付給他的價金,有可能他又要在分一次。建議最少等你結婚後,夫妻兩人收入夠了,再來討論。
給牓大.. 一點建議既然 要一人一半~那你在分的時候~記得...你姐那部份 只到他那一代~意思是你姐若往生他分的另一半要回歸於你~當初 那間房子 是你媽給你們姐弟~必沒有要給你姐生下小孩子(姐夫那邊)!懂麻? 不懂話 你可以去問律師詳細一點! 說來說去~你媽給你們的東西~只屬於你們的姓!這點 希望對你有幫助
台北阿哲 wrote:其實我跟我姐感情不差 他也很照顧我這個弟弟 而我也很尊重我姐... 或許,或許,或許,......堅持要分的,不是你姊姊,而是你姊夫......台北阿哲 wrote:這幾天女友說 這樣吧 乾脆別結婚了 為了結婚卻弄得要分產 若是如此,最首要的,應該是你跟你未來的老婆要先好好商量+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