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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財產還是要守住房產 真讓人難決定阿~~


k56606 wrote:
你的感覺 並不是你姐...(恕刪)


+1

發言的人不代表比較可憐,如真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們家也有同樣的問題
我哥結婚搬出去住了,但他一直要我父母把房產都賣了分一分
免得以後我們這些住在家裡的,霸佔房子他一毛都拿不到
因為我們家這邊房價也不低,我們兄弟姊妹目前沒有人有能力可以一個人吃下
所以最好是賣掉了分一分,這是最公平又不傷兄弟姊妹情感的方法
但是我的父母健在,談這個還早


如果我是樓主的立場,如果有能力貸款750W繳那每個月的本金利息,我會這樣做,就當做買房子吧
如果沒能力貸款750W,賣掉找一間小間的,免得傷了你和姊姊的感情,雖然很捨不得媽媽留下來的房子...
這之間怎麼權衡就看你了
基本上,這間房子是他媽媽留下給他的房子,我相信這房子名子一定是樓主的拉!第二,按照一般的習俗,房子都會留給兒子(指的是已過戶),女兒本來就是嫁出去的,如果這房子本身不是遺產,那房子是版主的,女兒是沒辦法分產的...另外,我有點好奇的是,如果版主大大住在台北市是他媽媽留下來的房子,那他為何還要有能力負擔起七百五十萬的貸款?就算沒有能力只要他媽媽之前留給他,那就是算他有福氣,不懂大家對版大不能負起那些貸款能力有啥意見..現在就是房子登記只要名子是版大的,那我建議就是給姐姐一兩百萬打發一下就好...
哇喜軒軒仔
-------此文章已經自動刪除---------
媽媽還在世,就先不要分吧! 房子留著,等媽媽過去了再來討論。
不然你媽媽拿啥東西保障他自己。

何況房子還沒過戶,就貸750萬給你姐,到時若母親過世,又沒辦法證明這750萬是你付給他的價金,有可能他又要在分一次。

建議最少等你結婚後,夫妻兩人收入夠了,再來討論。
-------此文章已經自動刪除---------
家和萬事興.
和你姊好好談, 為何要$750W?

若真的要賣, 來PM.

台北阿哲 wrote:
感謝各位在短短一個早...(恕刪)
給牓大.. 一點建議
既然 要一人一半~那你在分的時候~記得...你姐那部份 只到他那一代~意思是你姐若往生他分的另一半
要回歸於你~當初 那間房子 是你媽給你們姐弟~必沒有要給你姐生下小孩子(姐夫那邊)!
懂麻? 不懂話 你可以去問律師詳細一點! 說來說去~你媽給你們的東西~只屬於你們的姓!
這點 希望對你有幫助
如果你母親有說那是你們二個人的
那你要進入另一種法律關係(結婚)時
本來就該親兄弟,明算帳了
台北阿哲 wrote:
其實我跟我姐感情不差 他也很照顧我這個弟弟 而我也很尊重我姐...

或許,或許,或許,......
堅持要分的,不是你姊姊,而是你姊夫......


台北阿哲 wrote:
這幾天女友說 這樣吧 乾脆別結婚了 為了結婚卻弄得要分產

若是如此,最首要的,應該是你跟你未來的老婆要先好好商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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