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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惡劣房仲業者-以鄰為壑~~氣暈了〈續集〉《完結篇》

印象中違章建築侵犯到鄰居產權可以告其觸犯刑法 侵占罪?

請懂法律的前輩們解惑^^

lulalla wrote:
至於你們社區法定空地或外牆讓不讓他裝,
這是你們社區與該店面之間的私人產權糾紛。


所以公權力不得介入,是這樣的意思嗎?
走法律曠日費時,對於住戶是很吃虧的。有個方法不知是否可以,大家
幫忙想想法律上是否周到。

既然他們立了大大的招牌,你們也可以考慮旁邊家招牌來反廣告,當然
省錢起見是用幾根鋁竿拉了布條,正好在他的招牌旁邊,距離50公分(
這點不是否有法律上的距離限制?),布條上的文字要小心斟酌,書寫事
實,像是惡霸有巢氏.....今天不跟屋主商量直接破壞外牆,明天你買
的房子是否就射後不理.....。

再不然用貼紙或是布條在各位女兒牆上,抗議!!惡劣!!......,他們
夠皮夠無賴,可是應該最怕反廣告。
請問樓主

直立式的大型看板,鐵架是續用前僑福房屋的吧~~

很好奇,你有沒有對僑福提出異議呢 ??

先別氣了 , 欣賞一下你家窗台上的小黃花 ,

正迎風搖曳呢~~~


樓主回覆如下:
直立式側懸違規廣告大招牌,
先前掛的招牌確係僑福房屋,
本樓主先前曾向僑福房屋多次
提出抗議。不論是先前所掛的
僑福房屋招牌,亦或是目前改
掛的有巢氏房屋〈葫洲捷運加
盟店〉招牌,其實這二家不同
招牌背後的房仲業者,都是屬
於同一家仲介公司,股東主要
成員皆為僑福房屋原班人馬,
僅是換湯不換藥,由原來的僑
福房屋招牌改為有巢氏房屋的
加盟店,達到魚目混珠的目的。

grace2629 wrote:
樓主回覆如下:
直立...(恕刪)

那不是為了魚目混珠,
而是加盟店店主轉換體系了。

為了區區一塊招牌更換店名未免也太不划算了吧?
很可能有更大的原因,
比如說有巢氏的權利金更低之類的。
「好一個加盟店店主轉換體系」冠冕堂皇的說詞。

講白一點就是原先所掛的招牌已經惡明昭彰,混不下去了!

再換一個招牌來混混看,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商家對於商譽的維護是何等的重視與重要~~

否則那來的百年老店或金字招牌?
剛剛晚餐時看電視才看到房仲本身是通緝犯
騙走買方150萬NT的斡旋金後跑路
房仲加盟也不承認此款項是斡旋金
這種才是真的慘.............

惡劣房仲業者隨處可見,特別是惡行惡狀的房仲業加盟店,

唯利是圖的卑劣手段,不勝枚舉,所以必須慎選信譽佳、風評好

的房仲公司才不會受騙。更應避開那些經常更換加盟店招牌,

魚目混珠的爛房仲業者,才可避免吃虧上當!

shiya666 wrote:
剛剛晚餐時看電視才看到房仲本身是通緝犯
騙走買方150萬NT的斡旋金後跑路
房仲加盟也不承認此款項是斡旋金
這種才是真的慘.............


我是覺得不用對職業做出批評啦...

職業無貴賤,人人都是螺絲釘


每個行業都有老鼠屎

只是仲介業稍為多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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