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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義炒房 移送檢調 (為避免串供, 應直接收押!)


lienly wrote:
那你可能也是肖想北市...(恕刪)


激將法對我沒用的啦!!

我在北市生活了四十年,從不知道這還需要用擠的...??

也真是難為你了,想必你當初可能是『擠』的很辛苦,才會出現這種反向的嘲笑心態,


有一句話好像是在說自卑容易引起自大,大家身為社會人實在皆需引以為戒,


我都是做店頭生意的,台北市人有沒有變多,生意有沒有好做,

不用看數據,應該也還能有一點基本的觀察力吧。

可愛到不行 wrote:
炒房???收購房子再轉賣???有錯嗎???法律有規定不能這樣做嗎???這也是黃先生的專業跟他的工作,唯一有爭議的地方是他逃漏稅


是沒規定阿

也沒規定能逃稅阿

沒有針對他的工作有問題

光針對逃漏稅就是死罪阿~來人阿~狗頭鍘伺候

光補稅+罰金...勇哥變永哥吧(永遠再見)

槍打出頭鳥

man91517 wrote:
賺了五六十億~
被罰10億~
這叫倒楣??
好好喔我也要!


「勇哥」黃勇義,北市國稅局在詳查後,從三十六名疑似人頭資料中,查出九四○筆財產交易,平均每名人頭四年來買賣近三十戶。若以每戶成交價一千萬、每戶獲利一百萬來保守計算,「勇哥」至少要補稅八.四六億元,如加上罰款,連補帶罰最高要繳三十九億元
有趣的討論!
那想請問炒(空)貨幣的索羅斯呢?
這個比炒房炒股炒菜影響更大啊...

is86105 wrote:
有趣的討論!那想請問...(恕刪)


請不要亂入 & 岔開話題.

我們都有乖乖繳稅, 利用人頭逃漏稅你還要幫忙洗輕罪名嗎?

你以為這年頭要移送檢調沒有具體事證, 公務員試吃飽太鹹喔?
台灣又沒在課資本利得稅

用人頭是為了貸款

跟逃漏稅有什麼關係?

讓錢工作,讓愛自由

is86105 wrote:
有趣的討論!
那想請問炒(空)貨幣的索羅斯呢?
這個比炒房炒股炒菜影響更大啊...


這就怨人無尤了

虛擬的愛怎麼炒都算你狠

人家索老有也是有繳交易稅阿

愛怎麼殺隨你殺

賭場本來有輸有贏


MK2isgood wrote:
台灣又沒在課資本利得稅

用人頭是為了貸款

跟逃漏稅有什麼關係?


規定每個人一年內賣出6棟以上的房子,就要申報營業稅!

補繳+罰金 = 39億

所以,民不與官鬥

以前不搞你不代表你可以做

其實勇哥還是有賺啦

還是有賺個幾億有夠舒舒服服一輩子

記得乖乖不要炒房喔



浮額洗乾淨了,將創造更多個黃勇義,政黨只會騙騙選票罷了,這些無恥政客,比投資機客更可惡,除了打嘴炮還能幹什麼
就是有這些垃圾..
炒房炒的理直氣壯..
社會才會亂..
什麼用人頭是為了貸款...
人頭都是用來詐騙的...
光明正大要用什麼人頭...莫明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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