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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以房養老」政策 房屋價值估六百萬元,每月固定給付兩萬五千元的生活費 ★不知房價還會更高嗎???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政策
台灣長期來重商利少社會福利
支持全民共養末來的台灣新生兒
國民教育學費餐費交通費全免
支持政府繼續放大各項福利給予弱勢老人殘疾患
只要是用在這些地方的稅收,我十分樂意特殊加稅
我們年輕的這一代要開始有所改變
事實上台灣長期重商輕社福因稅賦的不公平
造成貧富差異下產生很多讓人心酸的社會問題
絕對不能讓台灣社會變成一個只重私利不重公益讓世人看輕的自私之島
vicjou wrote:
社會福利?老人福利?...(恕刪)


政策說明有說-----舉例來說,"估算"600萬的不動產,雙方"約定"2.5萬。所以並沒有說一定要600萬以上,也沒說最高只能領到2.5萬元而已,2.5萬是以估算約600萬的不動產當抵押品換算而雙方約定同意的金額,更何況600萬的不動產只是一個舉例。

更重要的是,老人是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加入"以屋養老",老人覺得換算下來不划算,就不要加入就好啦,又沒有人說一定要加入,更沒有人說一定要老人全部名下的不動產全數都交出來。

runme119 wrote:
政策說明有說----...(恕刪)


其實沒人繼承的話
過多少年(15)是會被國有財產局收歸國有的
捷運站最近的祭祀公業平均地權就類似這樣的行為
不登記成法人
政府就全吃

理論上對政府來說這個政策還是個負擔
因為政府只要甚麼都不做
時間夠久
就可以無條件拿到這些老人的不動產了

這是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
目前來看
完全可以說是德政

希望少數批評的人能對不動產多點了解



prg3 wrote:
還是那句話,這政府真...(恕刪)



我看任何的社會福利政策在你眼中都是無腦的政策吧!

就算是一百分的政策,經過你的腦袋,都變成零分了。

100 X 0 = 0



政府大可啥都不做,等這些老人做古,然後接收這些房產,坐享其成。

現在政府想出方法可以照顧這些老人終老,也評估影響的人數並不會對財政造成多大的負擔。

你卻覺得政府變相在照顧房地產業。

那政府開路,你也會說變相扶植房地產(不蓋你又說交通擁擠)

政府建公園,你也會說變相提高附近房價(不蓋你又嫌綠地少)


永遠的負面思考。99.9%的好處。你總是只看那0.1%可能的壞處。

長大點吧!日子怎麼樣都還是要過,政府換綠換藍換紅換黃都一樣。

其實期待個政策有點一段日子了,原本還以為要再等個幾年看有沒有機會提出來,

建議有興趣的 google 一下 "以房養老甘A合"

ex. 我65歲 ,房屋價值1000萬, 與承辦銀行約定每月4萬 拿20年 到85歲
我75歲掛點 ,房屋價值1100萬 ,賣屋,銀行清算貸款後,剩餘的部份給法定繼承人
我75歲掛點 ,房屋價值 900萬 ,不賣屋 銀行清算貸款後,法定繼承人可轉為償還貸款,繼續保有房屋
我85歲掛點 ,房屋價值1100萬 ,房屋歸銀行所有,剩餘的部份(銀行賺到)??
我85歲掛點 ,房屋價值 900萬 ,房屋歸銀行所有,不足的部份(銀行風險)??

我85歲之後掛點,銀行至85歲後不再給付,這時應改由國家社會福利接手(這時每月可能不到4萬了),但仍夠繼續住在房子裡直到掛點後房屋歸銀行所有

會關注這個話題主要是覺得,
年輕時候辛辛苦苦買了房子繳了20年的房貸後,自己還會有多少退休金?
還是一邊繳房貸,還要縮衣節食為自己拼點退休老本?

現在我養房子,以後讓房子養我 這是我期待的目標聽說這報酬率比養兒還好!

不過這又挑戰到一些傳統觀念,就是"是不是該留點財產給子孫"?

我是相信兒孫自有兒孫福啦!....







alvinyu0713 wrote:

現在全世界都要台幣升值



所以你說的目前應該是不太可能會發生



也許 你可以試試看 世界末日這個梗


十幾二十年前台幣從40漲到26那波,物價還是往上漲很多!

所以你說的不太可能會發生,是不正確的解讀匯率與物價的關係!

至於有一派說 政府可以等到老人掛了坐享其成這各說法

也是謬誤!

舉例來說

某甲今年65歲, 沒有收入,有一戶600萬的房屋, 25年後回歸天堂,

政府要怎樣等老人掛了坐享其成 ?


因為某甲有房屋,肯定沒有社會低收入戶補助福利,頂多國保+老人年金之類的 幾千塊!

所以這時候某甲不是拿房屋去賣,拿老本養自己!

問題是假如某甲因為不懂拿去買了類似連動債 或是啥高收益垃圾債券,血本無歸!

剩下的餘命政府還是要拿社會福利制度來維持某甲的生活!

或是某甲有各不肖子,偷賣了他的房屋不奉養老人





政府推這各政策的主因在於希望透過自助互助的方式,提高老人收入安定度降低政府老人預算問題!

而不是政府啥也不幹,反而可以坐享其成!

這各政策是政府希望提高老人的參予,提高社會安全網! 降低政府社會支出
top422 wrote:
不過這又挑戰到一些傳統觀念,就是"是不是該留點財產給子孫"?


這個政策的重點,在於"單老"的身分,也就是必須是無法定繼承人的單身老人(無法定繼承人的單老,身後的財產本來就會充公入國庫),以免政府陷入每個家庭的財產繼承紛爭。

對於這類舉目無親的有房低收單老者,這政策確實是很好的。起碼一般人認為政府的公信力是最高的,好過低收單老者,被他人覬覦他的房產,而弄個假結婚真騙財的詐騙伎倆(這社會騙老人財產的歹徒很多)。

特偵組 wrote:
十幾二十年前台幣從4...(恕刪)


那照你這樣講

便當也不可能變成伍佰呀


更何況 當台灣這些商人 進口商品 匯率高 就漲價 有匯率低 在降價的嗎

應該要先攻擊他們吧

等到你說的數字出現 台灣有幾個人活的下去?

等我們匯率要跟日本1:1 才有可能吧 在日本匯率維持不變動的情況下

更何況 政策本來就是以當下來計算

還是你認為 現在就要畫大餅 會比較實際

813200 wrote:
行政院通過「以房養老...(恕刪)
行政院官員指出,以房養老的適用對象為全台六十五歲以上單身、無子女(無繼承問題),且因為擁有房地產而無法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不知道是單身、無子女就行還是要無繼承問題呢?

單身無子女不代表無繼承問題,兄弟姊妹父母還是可以繼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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