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898901 wrote:片面取消雨遮登記,就...(恕刪) 雨遮就像公設一樣登記在權狀內是不合理的制度. 不合理的制度就要改. 為何很多人選擇買舊公寓, 就是認為新的建築公設太高, 不想花冤枉錢去買一堆公設. 現在還有舊公寓可以選擇, 那以後呢?? 制度不改, 民眾就只能被強迫接受, 受益的永遠是建商.
pych wrote:雨遮就像公設一樣登記...(恕刪) 不合理的要改沒錯,但雨遮公設登載在權狀裡叫不合理嗎?不合理的是計價的方式,產權裡清清楚楚的有甚麼不對?為什麼現在公寓越來越少,一方面是容積率的問題,你是建商會不把容積蓋滿嗎?想要公寓也很簡單阿,降低容積就好啦,蓋不高也就不需電梯了是吧?再者容積越低本來就是為了限制人口以維持較高的生活品質(但是很抱歉容積越低你的土地也就越不值錢),大樓與公寓最大的差別就是電梯,其次管理與公共設施,這些東西也都是為了提升生活品質,使用者付費也是天經地義的事,硬要開倒車把原本清楚的東西弄得模糊,就有便宜可撿嗎?那是不可能的,建商也已經告訴你,所有價格只是換個地方(主建物)灌罷了,只登記主建物,你更分不清價格的差異!
如果把雨遮公設清楚的登記在權狀,那買中古屋的人也不會想把這部份算錢吧?換句話說 就算這部分不登記也不會影響最後賣出去的價錢.但是對新成屋來說建商就不能把這部分算進去來混淆視聽.當然中古屋賣方硬是要把這部分列出來,就看有多少人願意接受了但是我個人是不能接受踏不到的地方算錢的..
gregt wrote:如果把雨遮公設清楚的登記在權狀,那買中古屋的人也不會想把這部份算錢吧?...(恕刪) 買中古屋的人最好是連主建物都不用算錢!!你可以用這種不算錢的方式去找找看有沒有人願意賣,除非屋主搞不清楚,不然你應該只會看房看房再看房卻輪不到你買房,之前很多投資客專找沒登記的補登賺價差,坑殺原屋主,現在資訊透明,應該不容易了.
boltnut wrote:請問臺北市民國66年...(恕刪) 你家是透天的嗎?不然土地應該是持份的吧?申請補登有一些規定與範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查詢一般由房屋所有權人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並填具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附身分證正影本、印章、使用執照正影本、竣工平面圖正影本辦理。另外地政來測量時也是全屋重測,而不是只有測補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