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配溫開水 wrote:
這款仲介,您捨得把白...(恕刪)
有些仲介合約是屋主實拿一定數額,超過的通通都算仲介的。
如果有這種情形,仲介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將房子賣高價。
此時,對仲介而言,多賣幾個月,卻可以多出好幾十(百)萬的收入,何樂而不為?
但如果是仲介抽一定趴數的合約,賣你1500萬跟1700萬的差距,只有2,000,000*4%=8萬(大部分還是公司拿走),此時仲介的就會以成交為唯一,不會太在意成交價。
依我的判斷,開價與合理市價差異越大的案件,合約越有可能是前者。
請謹慎!
jiyi_chen wrote:
現在小黃帶看的案件,每次去看時都好幾組客戶同時在看...(恕刪)

cwt wrote:
秒殺屋招數再度出籠,...(恕刪)